全国人大代表姚晓英说,建议国家设立被害人救助基金,切实保障受害人基本权益。 “判决后的执行为什么这么难?”姚晓英说,她在法院进行调研时发现,很多暴力犯罪、交通肇事案件无法执行判决的原因,在于加害人及其家属根本不具备依法进行赔偿的能力。 姚晓英说,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审判的案件为例,当年依法判决的赔偿约400万人民币,真正执行的仅100万人民币。暴力犯罪中,能够支付赔偿的犯罪人仅占约三分之一。 “应该为此类案件设立受害人救助制度,使受害人的利益最大化能得到体现。”姚晓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