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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邓川代表:“草案的规定,肯定了我们的探索”
时间:2012-03-11 来源:检察日报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充分贯彻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某些方面,检察机关的探索与草案的规定实现了契合。
  去年两会,邓川就曾提出修改刑事诉讼法的议案。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这让他感到高兴。
  邓川告诉记者,草案中有很多条款都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比如,捕后羁押必要性的审查,除了保障人权的作用,更是强调对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性的动态考量,体现出对逮捕这一严厉的强制措施的审慎;又如关于特定范围公诉案件的和解程序,体现了对情节轻微案件的宽缓,旨在通过这一程序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
  邓川认为,草案关于刑事和解程序的规定,体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人们和睦相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据邓川介绍,去年四川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256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诉1335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积极化解因轻微刑事案件造成的邻里、家庭等社会矛盾,促成刑事和解1679件。
  邓川说,近年来,四川省检察机关在全省设立了162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或犯罪办案组,探索未成年人污点限制公开等新机制,这一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此次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为了有利于未成年犯更好地回归社会,设置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草案的规定,肯定了我们的探索。”邓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