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修订《著作权法》,建立适应互联网时代著作权保护和传播的法律保障机制 □川报集团特派记者 李秋怡 3月12日,网友“大时代里的小人物”在四川日报网论坛发帖,诉说他的烦恼——如今看网络小说的人越来越多了,但很多网站都要收费,有些网站不要钱,却经常弹出恶意网页来。他问,能否给广大网友一个良好的阅读空间? 网友抛出的问题,也恰是全国人大代表、省作协主席阿来和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四川公司总经理简勤关心的问题。他们认为,《著作权法》应随着数字媒体时代的到来而修订。 阿来:应建立良好的文化生态 作家阿来的作品几乎被各大网站转载,但只有盛大中文网找他谈过版权问题。为了阿来一部作品的网络首发权,盛大中文网付了10万元的版权费。“这是我迄今为止拿到的唯一一笔网络稿费。”阿来说。 “我们缺乏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基础,很多作家和网络公司打官司,连网友都不站在作家这边,网友甚至觉得能读免费的书、看免费的电影,是信息化带来的便捷。”阿来认为,过去纸质媒体有严格的审查制度和出版许可,但网络改变了这种格局,借助网络可以大量低成本地复制、传播别人的东西。 阿来认为,“免费”是把双刃剑,不仅让一个人、一个民族的创造力下降,也让一个国家的形象大打折扣。阿来呼吁,要通过立法来保护知识产权,在作家、读者、网络之间建立良好的文化生态。 在美国出版作品的经历,让阿来感触很深。他的一部作品在美国出版,版权合同签了30多页,条款细到如果一本书要通过网络做宣传,最多只能引用多少字的原文。“在我签的合同中,没有超过1000字的,一般网站只能引用几百字。” 简勤:尽快修订《著作权法》 简勤代表也提出,应修订《著作权法》,建立适应互联网时代著作权保护和传播的法律保障机制。 简勤认为,数字传播已经成为知识传播的主要途径,18-29周岁的人是数字阅读的绝对主体。 一些互联网企业,如亚马逊等已经压缩传统书籍的网上销售业务,把未来的业务重点转向数字读物的出版,国内的互联网企业如百度等也开始构筑自己的数字阅读文库。一些在传统纸媒时代被认为与版权保护关系不密切的企业,如苹果等IT企业和电信运营企业等,也大规模进入数字媒体传播领域。 在此背景下,一方面,市场需要数字出版提供更多的优质作品;另一方面,对于作品的版权保护也更加困难。现行涉及著作权法律法规在解决这些纷争时,呈现出很多缺陷与不足。 简勤建议,尽快修订《著作权法》,纳入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建立畅通的授权渠道,构建著作权人与使用者、传播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把鼓励创新和相关产业,尤其是互联网产业的发展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