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新闻发言人傅莹在谈到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时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依然存在。有不少代表委员谈到,目前有法不依,有法不遵的现象,不仅在环保领域存在,这是建设法治国家必须正视的现实。为配合两会召开,人民网和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就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展开的调查也表明,60%的受调查网民认为,实现依法治国的最大阻碍是“执法司法腐败,权钱交易”,投票数第二多的则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民意表明,有法不依,已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一大障碍。 十年“文革”浩劫给中华民族留下了惨痛教训。随着“文革”结束,越来越多的人醒悟到,一个国家,没有法律是不行的。从改革开放开始,我国的法治建设逐步进入正轨。1978年,邓小平就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此后,立法视野不断拓宽,立法质量稳步提高。立法是法治建设的前提。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基本有法可依,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此背景下,有法必依是建设法治国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法治国家要有一个守法的政府,有法必依才能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这已经成为文明社会的共识。如果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力就会是恣意妄为的猛兽,就会祸害社会。一件件“前腐后继”的鲜活案例,一次又一次证明了这是个浅显的道理。如何把权力关进笼子?最简便的方法就是有法必依。惟其如此,才能让所有官员在法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才能真正让官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 法治国家要有一个健康的市场依托,有法必依才能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取得了重大成果,从市场主体到市场行为再到市场监管,在市场经济的每个环节都有专门的法律予以调整,现在的关键是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使法律真正成为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有力武器。 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目的。宪法和法律对私权的重视和保护,以及对公权的规范和限制,是我国法治建设具有突破性的成就。但现实中各种践踏公民权利的事件仍时有发生。只有有法必依,坚持公正司法、规范行政行为,让政府真正依法行政,才能保证公民权利不受侵犯。而只有在一个公平公正、公民权利得到保障的发展环境中,公民才会生活得有尊严,才会对个人的前途与国家的发展有一个稳定的心理预期;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人民才会生活得幸福,社会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与稳定。 “有法不依不如无法”。从某种意义上讲,有法不依比无法更可怕。在中国,宪法和法律是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有法不依会严重损坏司法权威、亵渎法律尊严、败坏政府公信,堪称建设法治中国的大敌。“徒法不足以自行”。宪法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只有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真正的法治中国才有望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