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28日获悉,为扩大社会各界对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提高立法质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2014年度地方立法选题和立法建议。 征集立法选题和立法建议期间,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就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地方立法事项,提出选题或建议。在提出地方立法选题时,需要提出法规名称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地方立法建议,可以反映我省现行地方性法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意见或建议,也可以对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征集立法选题、立法建议的基本情况和处理结果,将通过四川人大网站等媒体公布,并回复建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