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岩 梁现瑞)日前,省财政厅发布公告显示,截至9月30日,省财政今年累计下达城市医疗救助补助4.74亿元;截至10月31日,今年累计下达农村医疗救助补助10.53亿元。 农村医疗救助主要针对患大病农村低保户、农村贫困家庭成员。城市医疗救助主要针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以及已参加城镇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较重人员。 今年我省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并列入省上新增民生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