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提高低保标准 本报讯(记者 张守帅)从本月起,成都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并在全国率先实现同一区(市、县)城乡低保标准统一。这是记者11月20日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的。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后,成都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和高新区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由家庭人均收入380元提高到430元,其余区(市、县)城市居民低保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0%。2013年已调整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的区(市、县),原则上不再调整。 此次调整的最大亮点,是农村低保提高到当地城市低保标准水平,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这意味着,‘城乡低保’的提法以后将被‘居民低保’所取代。”成都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负责人说,此前已有12个区县实现城乡统一低保标准,调整后,同一区(市、县)统一城乡低保政策将覆盖全域,开创全国先河。 据悉,成都现有16万多人享受低保政策,涵盖7万多家庭,1-10月共发放低保资金3.5亿元,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后,将增加1亿元低保资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