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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 要在有制——二论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时间:
2014-08-13
来源:
四川日报
省委制定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强调,通过全省上下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共同努力,推动形成科学规范、系统完备、长效管用的制度机制体系。各地各部门必须切实按照这一要求,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使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真正落地生根,使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成为各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作风建设,要在有制。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没有制度保障,就会流于形式,形不成长效之功。在新的历史时期,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提升作风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锲而不舍、常抓不懈。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必须明确责任、强化担当。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以落实责任带动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成果检验责任落实。要通过严格考核评价、严肃责任追究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建立完善作风建设制度机制体系非一日之功,既要着眼长远,更要着力当下。要对照《意见》举措,以注重源头治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为抓手,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立行立改,建立完善一批刚性的制度规定,设计形成一批科学的机制。作风建设建章立制还必须加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要突出问题导向,针对作风方面特别是“四风”问题的不同表现形式,梳理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健全工作体系形成正风肃纪工作合力。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作风建设制度机制是否落地生根接地气,是否体现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群众的体会最深刻最真实。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建立完善作风建设制度机制体系的基石。要健全机关联系指导基层、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深化“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在服务群众、转变作风中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制度机制,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当前,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关键环节。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查摆问题、总结经验,把好的制度和经验保留下来,提炼上升到机制层面,推动党风政风实现根本好转,营造凝心聚力、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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