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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具有四川特点的农村改革新路子
时间:
2014-09-19
来源:
四川日报
全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会在成都召开
王东明出席并发表讲话
9月17日至18日,全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会在成都召开。会议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深化农村改革系列讲话精神,结合四川实际,着力解决为什么改、怎么改的认识和实践问题,进一步明确我省新一轮农村改革的指导思想、主攻方向、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动员各级各方面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上下联动、攻坚克难,推动农村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三农”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开创新局面。
省委书记王东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魏宏主持18日上午的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省委副书记柯尊平出席会议。
17日全天,市县乡村、省直部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61家单位和部门,作大会发言或书面交流。
18日上午,王东明发表讲话。他指出,农村改革是当代中国经济改革的起点,也是农村发展繁荣的动力源泉。当前,农村改革发展已处于新的历史时期。一方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另一方面,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30多年后,第一轮农村改革红利几乎释放殆尽。问题倒逼改革,进一步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势在必行。
王东明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四川深化农村改革的主攻方向是,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在纷繁复杂的农村改革中,抓住“土地”这个农业生产中最重要、最基本、最广泛的生产要素,抓住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这个最关键、最复杂、最积极的生产关系,就能够带动农村其他改革攻坚突破,实现纵深推进、整体推进、凯歌行进。
王东明强调,新一轮农村改革政策性很强,涉及方方面面,我们要把握好各项工作内在联系,既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又审慎稳妥、循序渐进,走出一条具有四川特点的农村改革新路子。努力实现到2017年关键领域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农村生产经营方式出现显著变化,现代农业成为主要业态,农业基础地位更加牢固,农村更加美丽繁荣和谐,农民更加富裕幸福,到2020年广大农村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把握好四条原则:一是把准方向、守住底线,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和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工作基本原则“三个底线”不动摇。二是尊重群众、依靠群众,不搞大包大揽,不搞强迫命令。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不追求一个模式,不设统一时限。四是大胆探索、试点先行,不等待观望,不驻足不前,做到蹄疾而步稳。
王东明对深化农村改革提出六个方面要求:
一是加快推进确权颁证,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基础。要落实县(市、区)的主体责任,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资金投入和力量保障,同时推广“多权同确”的做法,统筹推进农村其他产权确权颁证。要在确权基础上推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试点,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试点,探索集体经济新模式。
二是多种形式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放活土地经营权,目的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新的机制。从实践看,流转方式主要有租赁、转包、入股、托管等。这些都是有益探索,具体到各地,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党委、政府要发挥引导、支持、规范、监管、服务作用,保护和调动农民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统筹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流转交易秩序,保障农民和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防范和减少风险。
三是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变革农村生产关系、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要从实际出发,支持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发展,同时认真落实强农富农惠农政策,帮助普通农户解决生产经营实际困难。要把创新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来抓,把农民是否受益、受益多少作为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的重要衡量指标,积极推行合同订单、收益分成、股份合作+保底分红等做法,让农民直接、充分、持续受益。
四是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提供有力支撑。农业社会化服务兼具经营性和公益性,必须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既注重发挥政府作用,又注重走市场化路子,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作用。要大力构建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体系、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农业保险体系、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等,进一步完善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社会化服务。
五是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推进涉农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改革。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方向是建立起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三位一体”的功能互补、相互协作、适度竞争的金融组织体系。要强化各类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职责,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探索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加强涉农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农村多渠道融资。要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推进财政支农资金股权量化改革试点,按照精准扶贫要求使用好扶贫资金,体现惠民导向。
六是以深化农村改革为牵引,加快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农村改革的目的,是推动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要把新村建设与深化农村改革紧密结合,以改革激发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使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全面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文化传承五大行动,按照统筹城乡要求完善新村规划,重点推进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建设,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改善乡村治理机制,建设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俗特点、乡村情趣的新农村,让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王东明强调,深化农村改革事关全面小康大局。各级党委政府要增强农村改革的紧迫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真抓实干,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第一,要集中精力抓落实,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坚持问题导向,敢于下深水,敢啃硬骨头。第二,农村改革关键要靠县(市、区)委书记的责任担当和勇于作为。县委书记要始终把农村发展抓在手上,把改革重任扛在肩上,把农村扶贫放在心上。第三,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在农村改革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切实加强乡村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乡村挂职任职,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第四,要营造深化农村改革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改革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理解、参与和支持改革。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市州和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除高原牧区外的县(市)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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