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05-05-16 来源:四川人大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04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省委领导和省人大监督下,在省政府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按照“服务大局抓审判,严格管理促公正,强化素质树形象”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全面落实司法为民,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扎实抓好基层建设,努力为推进“三个转变”、实现我省发展新跨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紧紧围绕省委工作部署,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审结、执结各类案件4197件。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院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共审结刑事案件1087 件,判处犯罪分子1756人。按照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的原则,对危害大、民愤大的犯罪,坚决依法严惩;对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严厉打击颠覆国家政权、杀人、爆炸、绑架、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结案件486件。王勇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成员20余名,绑架勒索,放高利贷,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两名主犯被依法判处死刑。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犯罪,特别是把发生在校园、幼儿园等公共场所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审结案件209件。杨传山对17所中、小学55名女学生实施强奸、抢劫、猥亵,我院依法及时判处并核准其死刑。

  严厉打击金融、财税、证券期货犯罪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审结案件29件。珠峰工业公司及法人代表何冰等11人勾结赖昌星犯罪团伙走私摩托车,偷逃国家巨额税款,珠峰工业公司被处罚金8.24亿元,何冰等人被依法严惩。严厉打击运输、贩卖毒品,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净化社会环境,审结案件124件。求考运输大麻脂53公斤、大麻植物58.7公斤,求考被依法判处死刑。

  严厉打击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案件31件。建行达钢分理处原主任肖洪波侵吞公款413万元,用于赌博和包养情妇,被依法判处死刑。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李大地等人收受贿赂违法批地,成都市规划局原副局长徐俐等人滥用职权审批项目,被依法从严惩处。

  坚持依法调节与平等保护相结合,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我院把加快推进“三个转变”,完善资源市场化配置,保障公平竞争,维护经济秩序作为审判重点,共审结民事案件714件,涉案标的金额46.99亿元。

  审理涉及土地、民间资金、人才资源等纠纷案件,为依法规范土地、资本、人才市场服务。审结土地转让、房地产开发、建筑承包等纠纷案件165 件,审结购销、借贷、劳动争议等纠纷案件316件。四川高速公路房地产公司与四川华天集团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案涉四家公司,利益关系复杂,涉案标的金额6000万元,办案法官耐心细致调解,化解对立情绪,促成和解,四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审理企业改制、破产、资产重组等纠纷案件,为国企改革和社会稳定服务。审结案件10件,涉案标的金额8.8亿元。攀枝花钢铁公司与四川长城特殊钢公司资产重组一案,涉案标的金额3.26亿元,我院精心制作审理方案,与相关部门配合,多次调解,促使双方顺利重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得到省委领导充分肯定。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决议》,审结破产案件3件,涉案标的金额5648万元,协助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1815人。在审理一起以企业改制为名剥离资产、逃废债务的案件中,我院依法撤销下级法院的破产裁定,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审理金融、证券、保险等纠纷案件,为保障金融安全和市场秩序服务。审结案件7件,涉案标的金额9864万元。成都多法实业公司违法处分股民的股本金,我院依法认定处分行为无效,维护了4000多股民的合法权益。

  审理知识产权、涉外、涉港澳台等纠纷案件,为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对外开放服务。审结案件24件。阆州醋业有限公司、王少伯、陈德炎编撰《阆州醋传奇》一书,侵犯保宁醋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商业信誉,我院依法审理,保护了传统名牌--保宁醋的声誉。成都真锅公司擅自使用毛里求斯国某公司的注册商标,我院依法判令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平等保护了外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既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注意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审结涉农民负担、工商、质监等各类行政案件57件。某区政府因征用土地补偿安置不当,我院依法确认其行政行为违法,政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维护了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坚持规范执行与改进方法相结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执行拍卖、评估工作,提高执行透明度,实行“阳光”执行。创新执行工作思路,采用集中执行、统一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不断提高案件执结率。共执结案件80件,督办、委托、协调执行案件279件,涉案标的金额2.2亿元。我院将涉及成都市区20余处“烂尾楼”的执行案件统一指定执行,已成功处置李家沱、广东商城等处,有力地配合了成都市“烂尾楼”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指导,扎实推进全省法院工作

  对下级法院监督指导,是上级法院的法定职责。去年,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抓好“涉法上访、公开审判、案件质量评查、清理超审限、民事调解”五项工作为重点,加大监督指导力度,推动全省法院工作不断发展。一年来,全省法院审结各类案件300654件,涉案标的金额450.86亿元。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8243件,判处被告人41705人。其中,审结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杀人、抢劫、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案件11421件,判处犯罪分子18057人;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走私、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426 件,判处犯罪分子815人;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168 件,判处犯罪分子1474人。加强司法领域人权保障,认真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对不构成犯罪的214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77753件。其中,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案件373件,金融、买卖、租赁等案件29805 件,婚姻、赡养、人身损害和涉军案件69272件。审结一审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4245件。其中,涉及农民负担行政案件236件,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社会保障等行政案件1111件,国家赔偿案件279件。执结各类案件70700件,执结标的金额101.32亿元。

  以处理涉法上访为重点,务司法为民之实。涉法上访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我院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把解决涉法上访问题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组织全省法院扎实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专项活动。通过层层排查,共梳理出上访老户案785件,对其中涉及我院的38件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全省法院对排查出的案件,实行“定人、定案、定时、定责”,院领导分案包干,深入上访老户住地做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上访人员生活、就业等问题。至12月底,全省法院排查出的案件已息诉和基本息诉719件,占91.5%,38件挂牌督办案件已全部结案。刘春人身损害赔偿案,瘫痪的刘春由其母推着长期到省委、省人大上访,我院12次赴有关单位尽心协调,40余次与刘及其母倾心交谈,终于促成双方和解。李再元1959年生病住院,因医生用药错误致双目失明,上访长达45年,法院主动与民政部门多次协调,落实了每月的困难补贴,李举家表示感谢。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我院积极推行案件繁简分流、便民速裁机制,推广车载法庭、假日法庭、法律服务进社区等化解矛盾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的举措,受到普遍赞誉。为保证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17617件案件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用5760万元。积极审理好涉“三农”问题、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城市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众利益的纠纷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川中农科技有限公司因提供错误制种方案,致合江县肖平等600余户农民减产受损,法官深入田间地头查明事实,依法判决该公司赔偿农民损失36万元,有力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积极开展清理拖欠民工工资和工程款专项审执活动,审结案件3180件,为18157名民工追回工资1.07亿元。老成都影视文化娱乐城因经营不善,拖欠民工工资341万元,法官采取拍卖、共同经营、抵偿等方法,使1000多名民工的工资得以兑现。

  以推进审判公开为重点,务司法公信之实。审判公开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证。我院制定《加强公开审判的试行办法》,要求全省法院以庭审公开为中心,拓展审判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创新审判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全省法院从推行诉讼风险提示、方便群众旁听案件、公开裁判文书入手,将审判公开延伸到立案、执行、司法鉴定、国家赔偿等工作环节。我院建立并公告450家司法鉴定机构、拍卖机构名册,由当事人随机挑选鉴定机构和人员;推行减刑、假释听证制度和裁前公示制度,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0724件,以公开促公正。成铁中院公开开庭率达98%,当庭裁判率达80%,并通过媒体公开所有审判人员的基本情况;成都中院创办西南首家法院网自助语音服务系统,公开审判信息。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不公开审理,突出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和心理矫治,妥善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434件,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全省法院着力抓好大要案件公开审理,既体现司法公正,又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排污导致沱江特大污染,给沿江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去年12月法院受理此案后,精心组织,及时公开开庭审理,邀请中央、省、市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人民法院网全程直播开庭实况,向社会各界展示了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法律,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全过程,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以案件质量评查为重点,务司法公正之实。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我院强化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在全国率先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明显提高。去年,将这一制度在全省推广,制定下发《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监督与评查规定》,要求各地法院改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对所有案件定期评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全省法院建立案件评查机构,健全办案质量评查管理和评估体系,克服“不举不查”、“只查不评”、“只查不纠”,狠抓奖惩逗硬。泸州中院再审案件下降50%,抗诉案件下降59%。成都高新区法院差错案件从评查初的16件下降到目前2件。去年,全省法院二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下降16.68%。

  为配合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的实施,在全省法院推行了普通刑事案件简化审、法官任职审核、法官助理试点、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等多项改革措施。我院审判委员会坚持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定期分析,将总结出的区分罪与非罪、法律与政策界限等审判经验以《审委会快报》印发全省法院,指导各地改进工作。建立案例指导制度,选择在适用法律方面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进行发布,统一执法尺度和裁判标准,指导全省法院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推广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条文全文工作,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我院制作的再审裁判文书在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选评中得分第一,荣获一等奖。

  以清理超审限为重点,务司法高效之实。全省法院认真开展清理超审限专项活动,严格树立审限意识,全面落实以审限管理为中心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集中清理民事、行政案件153890件,对清理出的1507件超审限案件,包案到人,限时审结。为确保工作落实,我院派出工作组对全省重点地区进行了督办、抽查,采取周报、月报、预警、责任倒查等制度,督促整改,对超审限的2名法官给予纪律处分。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全省法院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迅速投入“打击伪劣食品”、“打击色情网站”“扫黄打非”、“反假币”等专项审判活动。朱文武等5人利用潲水油制售伪劣食用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法院依法快审快结,分别判处两名主犯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40万元。去年,全省法院刑事案件保持了零超期羁押、零超审限;民事、行政案件审判效率大幅提高,审限内结案率达99%;清理出的超审限案件已全部审结,基本杜绝新的超审限发生。

  以狠抓诉讼调解为重点,务维护社会和谐之实。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和谐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全省法院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原则,不断创新调解方式,推广离婚案件“冷处理法”,赡养案件“情法交融法”,民间借贷案件“矛盾根源分析法”等方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在当地。去年全省法院一审民事调解结案率达46.18%。广安兰天喜、陈友劲两家因水沟淤积、排水问题,纠纷达十四年,区、乡、村、社二十次调解无果,诉至法院后,法官多次现场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但都不愿疏通水沟。办案法官再次召集双方到现场,边自己动手清理水沟边调解,双方当事人深受感动,彻底化解了多年积怨。

  全省法院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帮助调解委员会建立学习、例会、排查、重大纠纷讨论、回访等工作制度,培训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水平。全年培训调解员2万余人(次),指导案件调解1.8万件。结合审判工作,针对一些单位存在的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1658份,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确保监督指导取得实效,去年10月,我院建立巡视工作制度,派出10个巡视组,对全省法院贯彻落实省委重大部署,我院各项工作要求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总结推广经验,推动了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三、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整体素质

  一年来,省高级人民法院紧紧抓住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这个关键,认真落实省委“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推进法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强化政治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要求,制定实施部门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办法,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执行力。坚持用好的作风和严格的制度选人,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考察选任14个中院23 名领导干部。加强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高、中级法院下派22名优秀法官进入中、基层法院领导班子,遴选、上挂93名优秀法官到上级法院工作。强化领导班子带队伍、抓管理的政治责任,着力整肃软、散、懒班子。南溪县法院原领导班子因工作不力和严重失职,致使该院发生严重违法执行事件。我院及时派出工作组进行调查,配合当地党委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调整领导班子,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起色。

  强化教育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司法公正,关键在法官,要害是利益。我院要求全体法官必须远离案件利益格局,确保司法公正。在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党员先锋工程”教育活动中,坚持一手抓正面典型引路,一手抓反面典型警示,落实“八项纪律”,认真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专项治理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人员,举一反三,起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的效果。成都青羊区法院执行员许力滥用职权违法执行,广安岳池县法院审判员刘爱民办案受贿13000元,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去年,全省法院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同比下降56%,广大法官的精神状态、工作风貌发生了很大变化,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唐汉华、一等功臣李存玉、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宜宾中院等一批先进典型。去年,省委和最高法院两次共同在四川召开表彰大会,分别作出了向唐汉华、向宜宾中院学习的决定,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与我院联合在全省举行了6场唐汉华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在法院系统引起强烈震撼,在社会各界引起巨大反响。

  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队伍业务建设。以增强法官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重点,大力开展新法培训、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和“党员办案竞赛”活动,广泛开展具有法院工作特色的思想文化活动,大力推进 “学习型法院”的创建。我院作为省级创“学习型机关”6个先进单位之一,在省直机关交流会上介绍了经验。全省法院共举办培训班51期,培训法官11640人(次)。在全国法院率先启动东部法官支援西部法官培训工作,我院与浙江高院法官组成师资队伍,对我省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和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的中、基层法院4000余名法官进行了业务培训。

  四、抓住有利时机,全力推进基层建设

  基层建设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基础。我院抓住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法院基层建设的良好机遇,扎实推进法院基层建设协调发展。

  全面调研,摸清情况。基层法院法官人数、案件数量、队伍所出的问题都占全省法院的80%以上。加强基层建设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5至6月,全省法院广泛开展了基层建设专题调研,我院派出6个调研组,选择34个中基层法院进行了深入调查,发出万余份调查问卷,收集、分析了上千个数据,全面摸清了情况,找准了制约基层建设的主要问题。省委高度重视法院基层建设,省委常委会听取了我院的工作汇报,并召开全省会议对法院基层建设进行安排部署,省委办公厅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意见》。

  精心规划,狠抓落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的部署,我院全面规划加强全省法院基层建设,提出:通过两年左右的努力,全省基层法院基本实现“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重大上访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无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六无”要求;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审判质量优质化、审判效率高效化、司法为民务实化、法官队伍职业化、审判管理科学化、司法保障现代化”的“六化”要求,进而实现省委提出的“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奋斗目标。全省法院迅速行动,以此为抓手,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细化标准,掀起了加强法院基层建设的热潮。成都法院系统制定了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十个方面50条措施,提出用三年时间,中级法院跨入全国省会城市中院先进行列,10个以上基层法院整体或单项工作进入全国法院前列。

  积极主动,争取支持。全省法院结合本地实际,主动汇报法院基层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支持和帮助。各级党委认真贯彻省委的决定,专题研究法院基层建设工作,59个市、县党委制发了加强法院基层建设的文件。针对基层班子协管、法官队伍“断层”、派出法庭庭长选配、司法管理和物质建设、法院依法履职等问题,统筹协调,分步解决。地处少数民族地区的凉山州越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为法庭选址、划地,协调解决县法院干部的职级,增加事业编制,新购办案用车,解决了法院的实际困难。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人民法院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证。我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将班子成员下基层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形成制度。以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暨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25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知识竞赛等纪念活动,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增强了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

  重大工作及时向人大汇报,是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我院共向省人大及有关专门委员会汇报了学习贯彻宪法、立案信访、减刑假释、法院基层建设等8项工作,对审议、反馈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并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措施。

  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是接受监督的直接体现。我院共督促办理省委、省人大、省政协交办事项276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提案和来信46件。省“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20件建议、提案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复。

  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是接受监督的有效途径。全省法院建立代表联络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完善联络工作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1091 件3628人(次)。我院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8次,向人大代表发送《法院重大事项通报》5500余份,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访100余人(次)。

  一年来,全省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院有35项工作受到中央、最高法院、省委、省人大的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领导、各级人大监督的结果,是各级政府大力支持、各级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功能相对滞后的矛盾。具体来说,存在着五个方面的不适应:

  一是思想观念不适应。少数法官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对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形势认识不深,不能正确处理依法办案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维护稳定的责任意识不够,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不高。有的法官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现代司法理念尚未完全树立,宗旨意识淡薄,办事推诿拖拉,还没有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二是审判工作机制不适应。符合现代审判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审判运行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科学、合理、完备的宏观指导机制、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审判质量管理机制、执行工作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仍有薄弱环节,如何从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对案件实行有力监督制约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是队伍整体素质不适应。个别法院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精神,工作打不开局面。日趋繁重的审判任务与审判力量不足、队伍素质不高的矛盾依然突出,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难以进入,法官队伍“断层”问题严重。极少数法官职业道德水平低下、审判作风较差,违法违纪、枉法裁判的问题仍有发生。

  四是司法管理水平不适应。少数法院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管理的问题研究不深,着力不够,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管理水平亟待提高。有的法院制度不健全,或虽有制度,但落实不好,执行力不强,不敢管理、不善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影响了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影响了司法水平的提高。

  五是物质保障不适应。物质装备总体水平比较落后,经费缺口较大,还有少数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处于办公无房、审判无庭、出差无钱的状况,96个基层法院没有符合基本要求的审判法庭,制约了审判工作的开展。

  各位代表,2005年,全省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委提出的建设西部经济强省、文化强省、法治四川、和谐四川、开放四川“五大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基层建设为基础,以司法改革为动力,着力解决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五个不适应”,努力提高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我省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进一步增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坚决依法严惩暴力、恐怖、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涉“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二是坚持“严打”方针,从严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坚决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三是认真落实好宪法关于保障人权的有关规定,切实防止超期羁押和超审限现象的发生。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为实现我省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把审判工作的重点放在依法保障经济结构的调整、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对外开放和国内区际合作上,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要着力审理好涉国企改制、破产、金融证券纠纷、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案件,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民营经济、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平等保护各类诉讼主体。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法治四川”的建设。广泛争取各界支持,改进执行方法,加强执行队伍教育管理,努力破解“执行难”。

  (三)进一步增强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司法为民,把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价值取向。一是不断推出司法为民新举措,着力构建司法亲民、便民服务体系。二是审理好涉“三农”问题、婚姻家庭、困难弱势群体纠纷案件。三是加强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完善立案信访机制,方便人民群众告诉立案。四是扩大司法救助范围,规范司法救助程序,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五是落实和完善预警机制、排查调处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妥善处理群体性诉讼案件。

  (四)进一步增强公正高效文明司法的能力,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法官的政治敏锐性,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解决班子和队伍思想、作风、纪律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切实抓好廉政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力度,防止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滥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把握大局、求实创新、公正司法、科学管理的水平。

  (五)进一步增强监督指导能力,推动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协调发展。一是认真贯彻《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监督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切实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于5月1日顺利实施。二是坚持一手抓机关自身建设,一手抓对下监督指导,逐步形成严有标准、评有依据、抓有章法的监督指导机制。三是围绕 “六无”、“六化”、争创“三个一流”奋斗目标,大力推进法院基层建设,推动全省法院在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廉洁、司法管理、司法文明、司法保障等六个方面取得新的进步。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省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省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面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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