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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为什么规定要介绍代表候选人?

时间:2009-09-01 来源:中国人大网
  

       在换届选举过程中,代表候选人是由各方面提名推荐的。被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所有选民不一定都熟悉,特别是有些代表候选人,由于他们平日从事的工作,和群众接触的机会不多,甚至有的候选人因工作关系和群众根本没有什么直接接触。这样,很可能有很多选民对他们缺乏了解,尤其是在联合选区,这个问题更为突出。因此,选举法规定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是完全必要的。通过宣传、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可以使选民或代表了解候选人,更好  地进行比较、选择,好中选优,选出满意的人选。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选举工作的实践经验,宣传介绍代表候选人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注意依法宣传介绍。根据选举法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选民或代表在推荐代表候选人时,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介绍候选人的情况。还可以在选民小组或代表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所有这些,不仅规定了介绍对象、介绍场合,而且也规定了介绍时间。在宣传介绍代表候选人时,必须注意严格掌握,否则有可能会产生宣传介绍工作上的混乱或妨害选举人的自由选举。  
  2、必须如实宣传介绍。对候选人的宣传介绍,是一项很严肃的事情,任何个人和组织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反对弄虚作假。要一视同仁,不带有任何倾向性。以便于通过宣传介绍使选民对代表候选人真正做到知名、知人、知情,按照自己的意愿确定人选。
  3、可以灵活宣传介绍。宣传介绍代表候选人,究竟应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对此选举法没有统一规定。不少地方的做法通常是,由推荐人到会,口头向选民或代表介绍候选人情况;或由负责选举工作的有关部门集中各方面的意见,将候选人的工作经历、政治素质、业务专长和主要事迹等,整理出简要书面材料,印发给选民,供选民酝酿讨论;还有的地方通过宣传、广播等手段进行宣传介绍;也有的地方根据选民的意见,由选举委员会介绍候选人和选民见面,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增进选民对候选人的了解。实践中可以参照上述做法,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采用相应的宣传介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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