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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闭幕

时间 2016-03-30 来源 四川日报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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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被任命的省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的厅长、主任及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
 
 
会议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
 
  3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决定,将《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草案)》列入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泸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巴中市地方立法条例》《眉山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甘孜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的决定》《甘孜藏族自治州气象条例》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间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市、县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润秋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名单》《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任免案。根据《四川省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省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或者表决通过的省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的厅长、主任及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进行了宪法宣誓。会议还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陈光志说,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文件特别是“十三五”规划纲要,为各级国家机关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指导和行动指南,省委已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并就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大家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把大会精神学习好领会好,真正学深悟透,做到融会贯通,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把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体现和落实到人大工作中去。
  陈光志要求,要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突出检查重点,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重点要放在监管工作、专项整治、法律法规施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方面,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扶贫开发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全省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要抓好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要持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精神,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推广基层的新鲜经验,形成人大工作的新气象新风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黄彦蓉、彭渝、刘道平、曾省权、李向志、刘作明,秘书长焦伟侠和委员共70人出席会议。
  副省长刘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楠,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晚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7名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3名乡镇人大主席;3名全国人大代表、15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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