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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召开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立法座谈会

时间 2017-08-10 来源 法工委行政法规处 研究室调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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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要求精神,推动四川相关法制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了修改有关地方性法规的工作。 8月7日上午,召开了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立法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研究室负责同志和21个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会议。

 

 

  参会同志针对法规适用范围、重大事项的外延和内涵、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等重要问题,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情况等当面展开深入讨论,提出很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朱新华通报了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意见精神所做的各项具体工作,对各市州推动本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提出建议和指导。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万国表示,法工委会后将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并梳理主要问题,深入调研,了解实际情况,提出修改建议,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认真、及时、高效做好相关立法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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