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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学习讨论会

时间 2020-12-31 来源 省人大法制委办公室 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规处 社会法规处 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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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29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组织召开学习讨论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资阳市人大常委会、省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省都江堰管理局、省东风渠管理处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同志参加。

 

 

 

  长江保护法于2020年12月26日表决通过,是我省江河湖泊生态保护类地方立法的上位法。会上,大家逐条逐字学习研究长江保护法,同步对照梳理《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进一步研究关于区域协作、协同执法、监测网络体系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生态环境风险报告和预警机制、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地方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条款;同时对《四川省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的地下水水位保护、饮用水水源要求、生态补水、生态流量管控、水系生态功能恢复、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岸线生态修复、固体废物处置以及农村人居环境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条款进行了重点研究。

  大家一致认为,下一步在两部法规的立法服务工作中,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长江保护法的要求,将长江保护法中的重要制度设计在法规中予以细化,并且体现更为严格的保护标准,制定出我省生态环保领域有特色、可操作、能管用的法规。会议还讨论了两部法规立法服务近期工作安排,明确了相关工作任务。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乐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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