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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办法》宣讲说明会举行

时间 2022-11-04 来源 人民权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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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日,《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宣讲说明会在成都举行。

  会上,省人大外侨委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港澳台事务工委副主任闫登成介绍了《实施办法》修正情况,省台办副主任刘浩介绍了四川落实《实施办法》,依法保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情况。



  我省是全国对台工作重点省份之一,2018年以来,国家、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惠台利民政策,有力保障了对台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效促进了川台经贸合作不断增长。目前台湾已是我省第四大境外投资来源地、第四大贸易伙伴。截至目前,我省累计登记注册台资企业2645家,投资总额213.66亿美元,是西部地区台资企业数量最多、投资额最大的省份。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实施办法修正工作,2021年将《实施办法》的修正工作列入立法计划的重点调研项目。《实施办法》已于7月28日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据闫登成介绍,《实施办法》调整了与法律、法规不一致或无需特别规定的相关条款;结合四川实际,增补鼓励支持和体现同等待遇的相关条款;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规范表述,明确了责任,并对文本结构进行了调整。
  闫登成表示,此次修法,将会使台湾同胞进一步享受改革红利,更好地鼓励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更好地保护台湾同胞投资的合法权益,更加有利于优化台湾同胞来川投资营商环境,进一步扩大川台之间的经贸交流合作。
  我省各市(州)台办主任、各地台商朋友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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