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于5月20日正式施行。在法律即将实施之际,5月19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雁飞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罗强主持会议。
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董卫民到会代表省政府作了讲话,通报了我省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部署安排。

会上,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合作局、省法院、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围绕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先后作了汇报,立足职责谈了具体工作措施。四川德康农牧食品集团公司、成都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苹果教育投资集团、天府盛创文旅公司等民营企业的负责人现场作了交流发言,另外4家参会的企业代表作了书面发言。企业家们交流了学习法律的认识理解和感受体会,同时结合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法律贯彻实施、推动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四川是经济大省,省委历来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坚定扛起贯彻实施的重要责任,以有力有效地法律贯彻实施,服务保障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点内容,依法保障公平竞争、优化投融资环境、支持科技创新、强化服务保障,把法律责任落到实处,让法律真正发挥作用、树立权威,依法促进我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要凝聚保障法律贯彻落实的工作合力,全面落实法定职责,统筹推进配套地方性法规制度建设,协调推动各项支持保障措施落细落实,共同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在我省全面有效实施。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人大要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推动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要畅通与政府相关部门、民营企业代表和有关行业协会的沟通渠道,认真听取和收集人大代表特别是民营企业界代表对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贾瑞云,有关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经济委、常委会代表工委,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省直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和民营企业负责人,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负责同志等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