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4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会议研究《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正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邓立军、司法厅副厅长郑鈜分别介绍了有关立法工作开展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前期介入条例修正的有关情况作了汇报。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讨论,对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彭琳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修正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修正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妨碍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助力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注重协同配合,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要加强与省人大相关专委会、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在遵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适当靠前介入,推动形成有效合力,确保立法质量。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贺江华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