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幕

时间:2015-04-02    来源:四川日报 人民权力报           [  大  中  小]







  4月1日上午,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决定,将《四川省河道采砂条例(草案)》列入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征兵工作规定》、《成都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成都市城市社区建设管理规定》、《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成都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成都市农作物种子管理规定》、《成都市农业灌排设施保护条例》、《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语言文字条例》、《北川羌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的决定以及有关任免案。 
  张东升指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对规范我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要抓好贯彻落实,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通过的《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全方位深层次对我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科学、务实、规范的明确和界定,为科学有效地推进扶贫开发提供了法律依据,要以贯彻落实该条例为契机,深入推进“五大扶贫工程”,确保各项政策实惠落到贫困群众身上;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要结合立法法修改后的规定,深入调研,及时总结经验作法,修改完善我省有关备案审查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新要求。
  张东升强调,省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地方人大的重要作用,不断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受省委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成立专题调研小组,做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前期调研筹备工作,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等问题开展调研,为省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要扎实有序推进新立法法实施,努力构建地方立法新格局。要深入开展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准备工作,督促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我省实现“两个跨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对即将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要充分准备,在总结过去专题询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严密组织实施,聚焦问题,实事求是,提高询问实效,回应社会关切。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润秋、彭渝、刘道平、曾省权和委员75人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曲木史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