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凉山彝族自治州东西河飞机播种林区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据悉,凉山州东西河飞播林区主要环绕在西昌城区和邛海周边,涵盖西昌市和喜德县15个乡镇,是全国造林时间最早、面积最大、成效最好的百万亩飞播林区,早在1983年就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人类改善自然环境”的典型。东西河林区所辖面积为12.63万公顷,其中森林面积5.48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542.5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43.4%(飞播前仅为5%),林木价值达30亿元。
现行条例自1995年正式施行以来,东西河飞机播种林区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生态环境修复效果明显。然而,随着上位法的调整变化以及飞播林区保护管理面临自主搬迁问题日益突出、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严峻、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任务艰巨、违法违规建房建坟等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条例修订亟待进行。
条例的修订工作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州人大常委会坚定以法治守护生态环境的决心,切实当好“参谋员”“监督员”“宣传员”,多次对条例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组织立法调研,推动州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河飞播林区保护管理的意见》《凉山州东西河飞播林区落界报告》等,为条例修订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2年12月,州人大常委会将条例修订工作纳入了2022—2026年立法规划。经州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在省人大民族宗教委的指导下,反复研究,数易其稿,最终形成条例修订草案,在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新修订的条例共6章33条,分为总则、经营管理、林地管理、森林保护、奖励与处罚、附则。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飞播林区区域范围,理顺了各管理机构的职能职责,明确了飞播林区保护实行林区统一管理与行政属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针对飞播林区保护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条例新增了一些特色性规定。比如,在第十六条新增“加强对飞播林区的抚育、管护,飞播林区的疏林地和林中空地应当封山育林,结合防火需要,兼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因素,选择适宜树种进行补植补播”的内容;在第十八条增加“对飞播林区内的居民点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制定政策引导飞播林区内有意愿有条件的住户依法迁出”鼓励生态搬迁的规定。
条例的修订、施行,既是凉山献给长江经济带的一份“绿色答卷”,更是凉山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份“民主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