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县、乡人大负责人交流座谈会

时间:2014-11-25    来源:四川人大网           [  大  中  小]


 

座谈会现场

出席会议的常委领导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朱新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11月24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了列席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县、乡人大负责人交流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吕华主持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朱新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万国,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迎晓,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副书记殷卫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副组长何铁军出席会议。来自广元市旺苍县、乐山市峨眉山市、遂宁市射洪县、资阳市简阳县、雅安市石棉县、宜宾市屏山县、绵阳市三台县的7位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以及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南充市阆中市天宫乡、眉山市东坡区象耳镇的3位乡镇人大主席参加了座谈会。
此次座谈会是省人大常委会第三次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常委会会议,是首次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座谈会上,7位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3位乡镇人大主席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他们建议:省人大工作要不断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充分行使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职能;要加强对基层人大代表的培训和考察,多下基层指导基层人大的工作;省人大要加强对已颁布的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强化人大监督职能等等。
田万国表示,县、乡人大负责人对人大立法工作给予高度的关注,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省人大法工委将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进一步探索如何做好立法工作。一方面要健全和完善人大立法机制,另一方面要拓宽社会各界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朱新华指出,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县、乡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这项工作。座谈会上,大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将梳理并采纳。希望列席常委会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乡镇人大主席在分组审议中积极发表审议意见,并把基层人大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荐给省人大学习借鉴。朱新华还与他们就如何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做好12.4宪法日宣传活动等方面问题作出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