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主持召开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会议讨论和决定了以下事项:
一、会议讨论了关于提请对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苟素英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会议决定,将《关于许可对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苟素英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书面)》印发常委会会议。
二、会议讨论了关于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高先海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申请的报告。会议决定,将《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高先海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草案)》列入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议程草案。
三、会议讨论了讨论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情况报告。会议决定,将《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列入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议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