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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和提案办理不力达州点名批评19单位

时间 2012-07-04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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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
  本报讯(记者 庞莹)职能部门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办理不力怎么办?日前,达州市政府出台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工作规定和考核办法),强化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标准,提高办理质量,增强政府工作效能。
  办理不力 19个单位受批评
    今年2月,达州市政府两次发出专项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督查督办通报,对办理不力的住建局、交通局、卫生局等19个单位点名批评。
    市政府督查室督查发现,在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中,个别部门存在重答复轻落实、办理不认真或办理中未与代表委员沟通协商、未按时办结等现象。
    为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力度,达州市政府出台工作规定和考核办法,要求承办单位要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现场办理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面会商与沟通联系;建议、提案自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答复;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应当自交办之日起6个月内答复;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事项,应跟踪落实。承办单位要有专门承办机构或承办人员,在网上交办之日起10日内签收建议、提案;对不属于本单位办理范围的建议、提案,签收之日起10日内与市政府督查室联系,并提出改办理由;建议、提案办理后,代表、委员满意、基本满意率要达100%;代表、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必须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
    市政府将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连续两年考核排位靠后的承办单位,要作书面检查。
  沟通会商 局外人变成参与者
    工作规定和考核办法出台后,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更加认真积极。在今年达州两会上,达州市人大代表李勇提出有关食品安全的建议:市政府应细化明确监管职责,整合检测资源,公开监测、整治办公电话,接受媒体和群众监督举报。李勇的建议很快得到市食品、卫生、安监、司法等多个部门回应,目前正在积极办理中。
    “通过工作规定和考核办法的实施,职能部门的办理质量明显提升。”达州市政协委员石胜勇说,“办理质量提高,对于我们政协委员来说参与的积极性也更高,我们会积极建言献策,真正为老百姓解决实事。”
    石胜勇今年交了9个提案,其中《关于加强达州城区道路建设的提案》针对达州城区部分路段路面坑洼不平、路况较差的情况提出建议。达州市住建局接到提案后,立即让市政工程处牵头召开碰头会,邀请石胜勇等政协委员参加。石胜勇对这一做法十分赞同:“把我们提案者叫到一起商讨事情的解决办法,是个很好的开始,让提案者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由局外人变成了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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