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眉山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新机制、新方法,严格按照监督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常委会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市人大工作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区县人大常委会落实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机构和人员,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人员培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由于法律性很强,需要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方能担任此项工作。近日,常委会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会议对上半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部署,针对过去存在的问题逐一分析讲解,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应注意的若干事项印发市政府、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对此,常委会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了衔接机制,加强信息沟通,避免规范性文件的不适当处理情形。常委会还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适时修改或废止不合时宜的规范性文件,确保法制统一。四是加强审查。为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到位,常委会坚持“三个保证”加强审查。保证及时性,要求规范性文件发布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市人大常委会报案;保证完整性,要求任何与规范性文件相关的内容都要按规定报送;保证反馈结果,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查意见和建议,要求及时处理,并保证件件有回音。通过这些做法,有效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顺利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