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基层人大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对各区县和市级部门进行目标考核

时间 2014-02-21 来源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 字号大小:]

  为使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落到实处,眉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人大工作作为其他目标考核内容,并由市人大对六区县和纳入目标考核的113个市级部门、园区进行综合评分。为把好考核关,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职能作用,市人大将考核内容进行细化,制定了评分标准,并由常委会领导和各委室主任根据评分标准、结合平时掌握记录的情况对各区县和市级部门逐项进行评分。人大对各区县和市级部门考核内容主要是: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权,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评议等工作;加强与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交会议报告和联系审议议案;列席人代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认真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回答询问;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评议意见和主任会议建议意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增强干部民主法制观念和人大意识,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法制工作信息和有关资料。在2013年考核中,除市委办、东坡区、市发展改革委等13个单位获得满分外,其余的106个单位都分别进行了扣分。

附件:

分享到

[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

意见选登

我来说两句

查看所有评论
用户名:

(您填写的用户名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 匿名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