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至5月20日,四川省邻水县人大常委会组建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兴仁、丰禾、石滓、长滩、九龙、黎家、龙安、冷家、合流、御临等乡镇及基层水务站、渔场、水投公司、水库管理所,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会议、发放问券、暗访防洪工程现场和实地观看防洪指挥系统等方式,认真开展检查,客观总结了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贯彻实施《防洪法》中所取得的成绩: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职责明确。二是法律宣传广泛,防洪意识增强。三是工程建管到位,防洪基础牢固。四是准备工作充分,防汛度汛安全。
针对全县贯彻实施《防洪法》中存在“防洪规划未编制、宣传贯彻有死角、防洪形势依严峻、抗洪抢险保障不足”等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时提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防洪法》的四条建议意见:一是编制防洪规划,提高科学防洪水平,二是深化法律宣传,层层落实防洪职责,三是整治防洪隐患,构建防洪安全机制,四是加大资金投入,足额保障防洪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