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乃生命之源,水是民之所需。解决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事关民生福祉,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多措并举、加强监督,持续关注城市饮用水源保护,有效提升了市民幸福指数。
生命之水令人忧
宝石湖水库是开江县城市饮用水源,涉及新宁镇、普安镇等近20多万人口直接饮用水。但是,由于库区内农民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化学农药,甚至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对库区土壤和水质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库区农民很少种植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林业植物,部分农民在退耕还林地种植粮油作物,甚至毁林种粮食,加速了库区水质的恶化,不利于水源保护。同时,库区上游和库区内的一些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养殖场粪便直接排放进入水库的现象,严重污染宝石水库水质。由于水库渔业资源丰富、又是重要的县内居民周末休闲场所,因此吸引了大量垂钓者和游客,垂钓者和游客留下的大量生活垃圾随处可见;到了夏季,有大量的游泳爱好者选择水库游泳避暑,对水源造成新的污染等,让饮用水源变得让人不放心。
加大监督强治水
开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换届伊始,就将饮用水源保护作为本届常委会工作的重点,持续关注,强力推进水源保护。一是跟踪问效涉水建议。县人大常委会连续多年将代表《请求取缔宝石水库采砂船的建议》、《关于有效治理宝石水库场镇垃圾的议案》、《关于加强宝石湖饮用水资源保护的议案》等涉水建议作为重点建议件,由县人大常委会落实专门委室人员在重点建议案办理的全过程,督促县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二是代表视察以水为轴。从2012年-2014年,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视察,县人大常委会都将饮用水源保护作为视察重点之一,对宝石湖上游乡镇化粪池建设、垃圾清理,库区植被保护、采砂船只取缔、农家乐布局和提灌清淤、改造等情况进行视察。及时将各级人大代表在视察座谈会上提出的涉及饮用水源保护的意见建议约120余条,整理之后交由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落实,并跟踪落实情况及时向各级人大代表反馈。三是执法检查护水为重。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时,将饮用水源保护作为重点,在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时,将加大宝石湖绿化作为重点。通执法检查向县政府提出了应当对过饮用水源保护做好规划,建立健全库区管理机构及乡镇行政考核、奖励机制,找准库区饮用水污染源原因,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项治理等和加快宝石湖绿化规划等审议意见,交由县人民政府研究落实,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测评。
饮用水源焕新颜
县人民政府抱着为人民群众负责任的态度,对县人大常委会交予的意见建议和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和处理,水资源的质量越来越高,群众满意度逐渐提升。
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根据《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首次规范划定了县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将宝石桥水库沙坝河入河口至水库大坝水域纵深200米范围的陆地划分为一级保护区,梅家河、中心河入口至一级保护区界的水域和流入水库的其他河流的入口上溯2500米的水域,正常蓄水线以上200米内的陆域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设置隔离带6500米,目前已安装了1700米;规划饮用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标志安装点位,科学安装宝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道路、航道警示牌。目前已安装保护区标志牌3个,界牌20个、宣传牌10个,标志牌、宣传牌已覆盖居住区、道路、码头和其他有人活动区。
监测力度不断加大。县环境监督部门能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对宝石水库、明月水库进行例行监测,监测项目达26项,监测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监管力度不断强化。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开江县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开江县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和《开江县城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建立了保护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为根本改变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状况,确保城乡饮水安全,2012年,县人民政府委托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开江县饮用水源保护与发展规划》,保障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执法和整治力度不断加强。县人民政府多次组织开展饮用水源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和综合整治工作,强力整改。一是取缔沙坝场乡和梅家乡两个乡镇的养殖场,搬迁排放不达标的规模养殖场3家,撤除圈舍还耕全部完成;二是取缔宝石湖采沙船,终止宝石湖对外承包合同,将经营权收归宝石水库渔场管理,实行生态养殖;三是通过技改或关停等方式对沙坝场镇内酒厂的废水进行治理;四是将库区内沙坝场乡、梅家乡、宝石中心村的生活垃圾采取户集、村收、乡转运、县处置的方式集中进行处理;五是规划设计了沙坝场乡、梅家乡两场镇的雨污分流和沙坝场乡一道岩处的引污洞项目建设;六是将饮用水源保护专项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为水源保护提供了最大的财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