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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预决算审查监督“精细化”

时间 2016-12-20 来源 人民权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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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预算法要求,拓展审查监督方式,推进实质性监督,预决算审查监督实现了精细化。

  严把审查监督员关,提升审查监督的专业性 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和系统性强,借助专家智囊团的力量来弥补上述不足,提升审查监督水平,推进预算审查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切实增强审查监督的实效,是新形势下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大创新。市人大从市级机关、区县人大常委会精心选聘多名具有较丰富的财政预算、决算理论和实践操作经验的同志担任预算审查监督员。在连续两年开展的对市本级及市级有关部门预算草案和决算草案的初审工作中,各审查监督员的专业技能得到充分检验,为全市专业、高效搞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严把预算初审关,提高预算的科学性 近年来,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预工委每年年初均要到市财政局调研市级预算草案编制、起草的情况,针对预算编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明确的建议意见,要求预算编制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强化“三公”经费预算控制,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同时,要求各部门提前预测当年的支出活动,按往年同类活动的支出平均额度及下一年拟将创新的工作和新安排的项目,测算出支出总规模形成预算草案。通过查阅预算即能一目了然地了解各部门预算年度内的工作,不仅杜绝了以往年度随意追加预算等违规行为,而且使得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精准性更强,还充分体现出了预算保障工作运转的强大作用。

  严把预算执行关,维护预算严肃性 一是建立情况报告制度。通过近两年的磨合,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已建立了按月向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预工委报送预算执行情况和税收收入情况的制度,使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预工委能及时掌握全市财税收支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二是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按照《监督法》的规定,每年都要听取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和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全面了解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三是严格预算调整。进一步明确“非因特殊原因,尽力不调整预算”的要求;如确需调整,必须按《预算法》的规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并经法定程序进行。

  严把决算审批关,增强预算监督实效性 严把决算审批关,是增强预算监督实效的关键;通过决算检验预算,全市预算编制工作质量明显改善,预算执行到位率逐年提高,年中追加预算大幅下降,预算的法定性不断得到强化。在开展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中:一是发挥专家作用,组织专家对市本级和市级部门决算草案进行初审。二是充分借助审计力量,为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审批年度决算提供全面、切实可靠的依据。积极支持和推动审计机关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依法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重点强化对审计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监督,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限期、认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同时要求市政府每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对整改情况进行测评,不满意的继续整改,直至满意为止。在发挥审计部门的作用中,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预算收支管理、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大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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