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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大成立法制研究与信息中心

时间 2017-05-16 来源 达州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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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张德江委员长在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关于“设区的市要有10名左右立法工作人员,才能基本满足立法工作需要”的要求,切实保障地方立法工作的有序推进,近日,达州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市人大法制研究与信息中心。
  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达州市人大设立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并按要求配备了工作人员;通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选聘了25名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和语言文字等方面的专家,组建了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出台了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采用邀请全国、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授课、组织参加立法培训等方式,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开展立法培训;根据代表建议意见和公开征集到社会各界立法建议,提出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本年度立法计划。为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达州市地方立法条例》已于2016年6月正式公布实施。关注民生,努力让群众喝上放心水,第一部实体法规——《达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三审通过,正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按照年度计划,今年还将制定出台《达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达州市莲花湖湿地生态保护条例》《达州市古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同时还将开展达州市巴文化遗址保护开发利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立法调研,任务十分繁重。为解决地方立法力量不足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多次向市委汇报、与政府沟通,终于争取成立了市人大法制研究与信息中心,配备事业编制4名,主要承担立法信息资料收集和整理,协助法工委起草综合性、基础性、全局性法规草案,组织开展立法中涉及重大利益调整事项咨询论证、意见分歧较大事项听证,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解读法律法规,开展立法实践调研等相关工作。
  目前,市人大常委会正在通过引进千名硕博进达州、从全市各单位选聘等方式招录人员。人员到位后,将会同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和相关专委会一起,推动达州市地方立法工作开展,推进法治达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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