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至26日,巴中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深入县区乡村农田、建筑工地、砖瓦建材厂、餐饮烧烤、机动车检测站、垃圾焚烧发电厂、水泥、煤电企业等33个点位,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就《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宣传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建设,落实国家、省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情况,大气污染排放许可、总量控制、监察执法等方面防治监管情况,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船污染、扬尘污染、农业和其他污染等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能源结构与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省委省政府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等七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在执法检查座谈会上,检查组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一针见血的点评。检查组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环保意识,从思想深处杜绝重发展轻环保的政绩观,各部门要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格目标责任考核;环保部门要严格履行统一监管职能,环保执法要做到零容忍无特殊;经信、农业、住建、综合执法、交通、公安等部门要积极主动履行好本系统本行业的监管,督促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合法生产;要逗硬落实责任,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环保评审等源头管理;要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从执法人员、装备、技术等方面不断提升环保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