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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人大任后监督工作再推“组合拳”

时间 2017-11-29 来源 德阳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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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0日,德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市审计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2017年以来的履职情况报告。这4位局长是在年初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报告年度履职打算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由此,原本一年一度“谈打算”“扯回销”的德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后监督模式又有了新的内容。
  这是德阳市人大常委会深化任后监督工作的新动作之一。10月底至11月初,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4个调研组,由常委会副主任分别带队,深入4个局机关及相关现场,通过听、访、查等形式,对4个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今年以来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在主任会议上,首先由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然后各调研组成员对相关负责人履职情况作出简要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意见。从调研到主任会议,市政府相关领导全程参与。会议结束后,形成主任会议建议意见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对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阶段性履职情况进行调研并听取汇报,充实了任后监督的制度设计,既是对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日常工作的支持和促进,又为来年的测评积累了第一手材料”,德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有才如是说。
  每年度听取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负责人报告履职打算和述职,并对市政府全体工作部门负责人年度履职情况进行测评,是德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在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后监督方面进行的一项创新实践。自2014年开展以来,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中共德阳市委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在促进人大常委会任免权和监督权有机衔接,监督和支持市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市八届人大换届后,在接续做好相关工作的同时,把进一步延伸、深化任后监督作为与时俱进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彬先后三次组织会议就如何进一步深化任后监督工作进行研究讨论,形成了《德阳市人大常委会深化任后监督工作方案》。
  目前已进行的调研和第十八次主任会议,是方案近期工作的一部分。近期工作的主要内容还包括:一是在明年节后的第一次常委会议上口头报告2018年度履职打算的9名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不再由常委会指定,而是先由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自愿报名。二是在相关人员报告2017年度履职情况后,增设常委会组成人员询问环节,对其履职工作重点及近期调研提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询问。三是从明年起,将常委会任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一名副职纳入在常委会议上报告履职打算及述职并接受测评的对象。据悉,市人大常委会还将逐步对调研形式、报告及测评内容、结果运用等做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在条件成熟后,对现有的相关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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