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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兵秣马铸利剑 凝心聚力强监督——四川省第二个、德阳市第一个县级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

时间 2018-02-06 来源 中江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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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在中江县委的领导下,县人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下,中江县监察委员会设立的人员、编制、程序等事项得到了有效落实,德阳市首家县级监察委员会迎着2018年新年的第一缕阳光如期诞生。
  利剑出世
  2017年12月29日,中江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大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大会主持人陈立贵郑重宣布:“发出选票373张,收回373张,有效票373张,袁朝宇获得赞成票373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袁朝宇当选为中江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两分钟后,监察委员会主任袁朝宇面对国徽,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铮铮誓言,响彻会场,激荡人心。
  “有幸见证这样一个庄重的历史时刻。这个时刻不仅标志着一个新机构的诞生,更是饱含着全县人民的重托,背后还凝聚着县委、县人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等多个部门的汗水与心血,值得我们铭记在心!”与会代表纷纷表示。
  大会闭幕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袁朝宇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任命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的提请议案。
  随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主任会议和常委会议,就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全票赞成表决通过了该提请事项,常委会依法组织拟任命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并向他们颁发了任命书。这标志着中江县监察委员会依法成功组建,中江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市率先迈出了关键一步。
  新锋待试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代表党和国家行使监督权。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独立性增强了,责任也更大了,实现了从“行政监察”到“监察行政”的转变,有利于摆脱以往部门化的弱监督模式,提升对公职人员的监督。
  改革后,中江县检察院的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局18名人员,转隶至县监察委员会,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共设立16个内设机构,其中纪检监察室7个,监督执纪机构占比达75%。
  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说,进行监察体制改革,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实现由监督“狭义政府”到监督“广义政府”的转变,成立监察委员会只是坚实地迈出了第一步。作为重大的政治体制改革试点,任重而道远。接下来,我们要抓紧抓实机构、人员、职能的全面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努力实现战斗力最大化,取得“1+1>2”的效果;要全力健全制度机制,积极探索构建高效顺畅的内部运行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和纪法衔接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确保监督有力;要全力确保改革进度,坚决对照“路线图”“时间表”完成改革试点工作,做好探索实践和跟踪评估,为努力创造中江经验、提供中江样板,绝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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