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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议政会:连接民意断层,补齐监督短板——绵阳市涪城区探索建立街道议政会制度

时间 2018-11-21 来源 绵阳市涪城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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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地方组织法》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可以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根据这一规定,2017年,绵阳涪城区在辖区9个街道相继设立了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作为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的派出工作机构。人大街道工委是在城市化进程中,为适应新任务新要求而设立的基层人大工作机构,肩负着“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民主权利”的职责使命。但现实中,人大街道工委不是一级权力机关,也没有人民代表大会,庞大的经济社会管理事务面临监督缺失问题,民主渠道断层,如何弥补这一短板?涪城区结合实际,进行了积极探索,在辖区试点建立了街道议政会制度。

  2018年11月15日上午,绵阳市涪城区南山街道召开了南山街道第一届议政会第一次会议,这标志着省内首个街道议政会诞生。会议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大会向新一届45名议政代表颁发了聘书,通过了街道议政会议事规则,街道办事处向大会做了工作报告。大会结束后,议政代表进行了分组讨论,围绕小区治理、社区建设、社会管理服务等民生热点问题与街道、社区干部进行了现场面对面议政问政交流,提出建议、意见。
 
 
 
  街道议政会是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的民主议事机构,是新形式下完善基层民主建设的有益探索,是依法推动人民当家做主的具体实践。议政会的产生连接起了城市街道民意的断层,补齐了街道人大监督工作的短板,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人大街道工委在发展基层民主和确保政府有效工作起到良好推动作用,汇集各方代表力量,为民生实事出谋划策,推进街道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绵阳市涪城区在学习借鉴浙江、杭州等地经验的基础上,率先在全省建立街道议政会制度,从制度创新入手,拓展出一条基层民主与监督服务的新途径。涪城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将在辖区两个街道进行试点,并逐步全面推行街道议政会制度。此次会议是推行街道议政制度的良好开端,必将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完善基层民主监督形式,促进街道优化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推动社会经济快速前进、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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