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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石过河 探索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大英县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侧记

时间 2019-06-19 来源 大英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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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听取和审议地方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

  2019年4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委员长会议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以下简称《五年规划》),明确提出,经过5年努力,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家底,理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制度,为向全国人民交出国有资产“明白账”“放心账”奠定坚实基础。

  国有资产总量大且分散,如何强化国资监管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全面贯彻《意见》精神,落实《五年规划》总体要求,大英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新思路、新举措,稳步推进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建立。

 

专项调研

 

  5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岳建宏带领县人大财经委委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县财政局、顺泰公司等部门和企业,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县财政局、国资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计局、机关事务局、顺泰公司、通源公司、禾鑫公司、腾英公司等单位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汇报,对全县国有资产的管理现状、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企业家们交换意见。

 

集中审议

 

  2019年5月28日,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在完善国资运行机制,理顺国资管理体制,优化国资平台建设,规范国资监管方式,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等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近年来,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会议指出,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不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不高、产权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国有资产监管力度不够。资产登记家底不清、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资产管理账账不符、账实不符。三是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未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未全面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合理”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未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选人用人机制。四是国有企业抗风险能力不够强。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结构不优,无有效实体经营作支撑,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抗风险能力较弱。

 

跟踪监督

 

  2019年6月3日,县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增强法制意识,夯实管理基础;聚焦突出问题,强化规范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提高监督实效;强化工作举措,管好自然资源等四个方面对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审议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强调,县政府要组织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深入研究,在摸清家底、作实企业、强化监管等方面要探索出一条科学、可复制的“大英经验”,趟出一条国有资产利益最大化的“大英途径”。县人大财经委要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审议意见、政府报告以及监督调研报告等提出或者反映的重大问题开展跟踪监督、持续监督,推动问题切实解决。根据监督工作需要,研究开展询问、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及时作出决议决定等,用足用好法定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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