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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出台《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时间 2019-07-31 来源 大英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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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工作制度改革 让监督更加贴近实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创新,创造性开展监督工作,7月19日,大英县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大英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联席会议为平台,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在工作和法律监督的方式、途径、内容等方面的沟通协调,使人大监督更加突出重点、贴近实际、彰显实效。
  制度明确,联席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监察委主任、副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组成,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委托的副主任主持。联席会议包括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通报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上年度情况、本年度要点,听取“一府两院”对监督工作的意见;二是听取“一府两院”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三是听取“一府两院”对上年度代表在县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或闭会期间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中的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件,以及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主任会议建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四是安排部署代表在本年度县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或闭会期间所提的重要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五是通报上年度“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听取本年度相关工作计划。
  制度还规定,联席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原则上每年初举行,遇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可提前、推迟或增加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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