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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监督让“水城”更加熠熠生辉——新津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记

时间 2019-08-28 来源 民主法制建设 新津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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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津,位于成都之南,形似“超级绿叶”,有“南方丝绸古道第一站”之美誉。这里五河汇聚,两山相拥,逶迤青山绿水、悠悠千年古渡引人流连忘返,诗仙李白、诗圣杜甫分别在此留下千古名句:“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西川供客眼,唯有此江郊”。

  水城新津,因水而生、因水而兴。如何让这座现代水城在今天更加熠熠生辉?新津县人大常委会从2014年连续六年将水污染防治作为“重头戏”,将监督镜头对准《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

 

  人大监督+新闻舆论监督 直面问题不护短

 

  排水管道破损,居民生活污水直排进入河沟,河沟变成灰黑色;汤锅店后面,餐厨垃圾直接进入下水道,油渍深重;沟渠两岸绿树苍翠、青草茵茵,潺潺流水间,秸杆、农药塑料袋、动物尸体漂浮其上……不久前,新津县城居民打开电视机,令人触目惊心的一幕幕场景扑面而来。

  电视屏幕上的画面锁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的九大问题: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内拆迁场地裸露和有人在水源保护区钓鱼;城镇污水直排;微污站、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农村污水、洗车场废水、餐饮废水、养殖废水直排;农废面源污染、输入性污染。

  今年,新津县人大常委会对新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在全县的执行情况进行首次检查,执法检查期间,县融媒体中心同步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全程记录检查情况和调查问题点位,制作形成了上述执法检查专题调查片。

 

 

  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六个环节、全链条工作要求,突出以下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围绕饮用水源、黑臭水体、污水设施、畜禽养殖等问题;2018年以来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方面的建议落实情况;2014年以来执法检查意见需持续整改问题的完成情况;河长制工作暗访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县人大常委会还采取县、镇(乡)两级人大联动的方式,将“执法检查与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执法检查与专题询问”“集中检查与各镇乡(街道)、各相关部门分散检查”“听取汇报与重点抽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方式,先后组织县、镇(乡)人大代表300余次,深入扎实对《水污染防治法》在全县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执法检查紧锣密鼓:

  5月15日,执法检查动员会召开,全面部署相关工作;

 

 

  5月下旬至6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四个执法检查小组,深入全县12个镇乡(街道)和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等22个部门开展分组执法检查,发现收集问题76个;

  6月13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带领执法检查组、部分县人大代表和22个部门主要负责人,重点对新平镇石头河、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明天高新企业等点位进行集中视察。

 

  专题询问紧扣法律“硬”规定 真刀真枪“火辣辣”

 

  检查结果显示,近年来,县政府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各项要求,全面整改落实2014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交办件及各级人大代表涉水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交办问题116项,完成限时整改问题113项,其余3项按照整改措施长期坚持;《河道管理条例》《水法》执法检查交办问题82项,已完成70项,正在办理12项;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018年以来,办理执法检查中代表提出的涉水类建议64件,其中涉水污染类5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水环境质量改善完成了《新津县水体达标方案》和市级下达新津县的年度目标任务。

 

 

  针对存在的问题,日前新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专题询问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观看上述执法检查专题调查片后,真刀真枪直面问题,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询问。

  “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要求,全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资金方面,财政预算是如何保障的?有哪些保障措施?”

  “专题片中工业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水体中出现大量的絮状物,是否存在偷排现象?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要求,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生态环境局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开展监督检查?”

  “专题片中看到安西场背后的杞木河中有一只已经腐烂的死猪,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第五条规定,请安西镇介绍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多长时间巡查一次?”

  “代表们在检查中发现,农村散居林盘户厕改造后末端收集、处理、排放存在问题,易形成新的水环境污染。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请问水务局将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资金如何保障?”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政府依法关闭‘散乱污’企业510家,整改规范52家。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要求,我县采取了哪些措施来确保做到有效管控?”

  ……

  三小时之内,高健、陈均、杜诚斌、罗智敏、李仕洪等16位常委会组成人员,1位县人大代表围绕水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询问,8个部门、5个乡镇作了应询。询问者的每个问题,都紧扣《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提出来,并当场表示对回答是否满意,专题询问后,还要对答询的内容及态度填写“满意度测评表”。

  “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同时发挥人大代表在水污染防治中的作用,发挥法治威力,用法治武器治理水环境,努力为打好碧水保卫战贡献更大力量!”新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英元在接受采访时说,依法询问和专题片反映的问题是实事求是的,是新津县在发展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与全县人民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紧密相关。县人大常委会将形成专门的执法检查意见和专题询问意见书送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同时依法建立交办问题台账,继续跟踪问效和持续监督,明年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听取县政府对本次执法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题报告。

 

  各方合力共助水污染防治 让法律落地有声

 

  “本次执法检查工作专题询问会问出了人大的求真务实,答出了政府部门和镇乡的责任担当!”这是参会者的共识。

  “水污染防治任务艰巨,人大询问的问题要形成台账,还要整改,这将倒逼我们紧迫感更强,也促进各方力量共同发力,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修建综合基础设施、严格执法,尽最大努力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接受询问的县水务局局长王胜说。

  “专题询问以问题为导向,把新津目前存在的水环境治理方面的具体问题曝光出来,真刀真枪,一针见血!这体现了人大在水环境治理中主动作为依法履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如何集中力量解决问题,很有现实意义,对我们促进作用很大!”接受询问的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吕光灿也很感慨。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智敏的身份有些特殊,来县人大常委会任职前,她是分管环保的副县长,也是首个因水污染防治接受县人大常委会询问的副县长。从被询问者到询问者,她如此道出自己的感受:“2014年,我第一次接受县人大常委会询问时,感到‘压力山大’,当时执法检查后问题很多,加上拍摄的电视片中反映的问题总共是116个,令人触目惊心。但我同时感到,人大的执法检查、询问监督是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对我们的工作是推动、是帮助。如何向人大借力来推动工作?环保工作涉及到很多部门,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到方方面面,靠一个部门、一个领导来统筹很有难度。通过人大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借人大之力,把人大督办的问题交给相关各部门办理,对推动政府工作非常有力、有效。我第一次被询问时,接到交办的问题是116项,当年就完成了70多项。到县人大常委会来任职后,感到人大非常敏锐,能抓住问题的关键,站在全局高度,把依法推进水污染防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这几年我们执法检查小组走遍了各镇乡,各级人大代表都参与,发动群众,发现问题,依法督促政府落实责任,就问题整改建立台账,完成以后就‘销账’,工作做得非常扎实。”“人大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实际上也是普法宣传,让守法的观念深入人心,最终实现全民总动员。这几年通过人大持续监督,水污染防治效果明显,新津水环境改善了不少,天更蓝,水更清,美丽的地方越来越多,我们对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很有信心!”

  “新津是水城,水是这座城市的灵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英元深情满满,“依法监督、持续监督是县人大常委会多年来一以贯之的原则。我们已连续六年围绕水环境进行监督,按照法律法规,找准问题所在,认真监督,不走过场。对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做到了,我们会打勾;部分做到,打半勾;没做到,会明确指出。这些年通过各方努力,新津的水质得到明显改善,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等,又伴生出新的问题。我们不会停止监督的脚步,依然会不断地依法发现、提出问题,促进解决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人大制度的优势,发挥人大代表的优势,围绕中心,立足职能,服务民生,找准履职切入点,真发力、发真力,让法律法规落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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