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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人大;擎法律利剑 聚各方力量 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清朗天空

时间 2023-03-23 来源 高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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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高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紧紧盯住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心、全社会关注的这一重大民生问题,积极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新修订契机,认真制定并实施年度监督计划,高频次、多角度、立体式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着力推进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汇聚各方力量构建“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清朗天空。



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监督,推动未检工作质效提升

  2022年7月,县人大常委会在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题视察的基础上,听取并审议了《高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高发的态势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司法理念、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改革、司法保护联动机制、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问题,要求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以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强化法律监督、加强社会宣传营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良好氛围。经过半年的整改,在社区打造了“家庭教育指导站”及繁星护未队“芳华观护基地”,结合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观护帮教,与县消防救援大队携手打造“韶华观护基地”,探索涉案未成年人的矫治新办法,制作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的宣传片,努力打造高县未检团队品牌,未检工作质效得到了的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监督,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

  2022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前期调研中发现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有所增多的现状,提出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着力强化统筹协作、积极营造社会氛围、大力推进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保障措施五点审议意见,敦促社区矫正机构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关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特别规定。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严格坚持“因人施矫”“教育为主”“因案制宜”的基本原则,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与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区别对待、分类管理,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同时,重视关爱社区矫正对象的未成年子女。经过整改落实,社区矫正机构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依法履职,构建起了“精准矫正”体系,把精准思维贯穿监管、教育、帮扶等全过程,强化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氛围。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监督,推进依法保护工作

  2022年11月,在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实地调研、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高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针对全县10万余名未成年人这一庞大的法律保护群体,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力度,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全面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定职责,着力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能力水平,依法做细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在常委会的持续监督下,部门联动协作加强、压实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宣传培训力度增强,进一步营造出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关心关爱服务,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提升“六大行动计划”;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形成清静社会环境;强化打击犯罪力度,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强化落实质效,保障末端发力,汇聚各方保护力量形成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的合力。
  擎法律之利剑,聚各方之力量。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促进持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方案、采取有力举措切实加以推进。注重跟踪问效,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动态监督,一件一件抓落实,推动法律深入贯彻实施,构建起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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