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这对人大行使监督权、履行监督职责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近年来,绵竹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建立计划会商、支持配合、联合督查等七项机制,积极探索“人大+审计”深度融合的新路径,将人大监督的权威性与审计监督的专业性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预算审查监督实效,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经政策实施效能。
计划会商,推进监督联动有序。建立监督计划会商机制,前移监督协同关口,市人大常委会编制年度监督计划时,由市人大预算委牵头通过座谈、调研等形式听取审计部门的意见建议,根据需要将审计查出突出的重大问题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重点。市审计局编制年度项目计划时,紧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需求,充分结合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将相关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监督事项的意见建议列入审计监督计划。
支持配合,确保监督同向发力。建立重点监督支持配合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市审计局通过联合调研、双向参与、定期交流等形式,在开展重点监督工作中,加强支持配合、协同联动。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支持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帮助推动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市审计局支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预算监督工作,提供专业的审计支撑。
协同审议,促进监督横向贯通。建立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协同机制,市审计局协同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基础工作,派员共同参与预决算审查,并提供相关的审计结果情况,邀请人大预算委参加全市审计工作会议,根据需要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审计项目进点会、审计结果反馈会,不断拓展双方互相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市人大预算委针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所反映的重点问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到场并说明情况。在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等专项报告后,市人大常委会和审计部门协同开展专题研判,结合人大代表审议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确定跟踪监督的突出问题和责任单位。
协同整改,不断提升监督实效。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审议协同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报告前,对于审计部门反馈的“屡审屡犯”和难啃的“硬骨头”问题,纳入重点整改范围,采取视察、专题调研等方式,邀请审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对照存在问题、整改举措、整改进度、完成时限等方面,进行现场核查。审计部门对照审计工作报告揭示的问题,全面反映整改情况,分类列明整改清单,形成整改报告,精准有力共同推动整改。
联合督查,增强监督落实力度。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联合督查机制,在听取和审议整改情况报告后,市人大常委会和审计部门联合开展突出问题整改“回头看”,持续加强跟踪监督。针对审计整改未到位的问题,市人大预算委与市审计局开展联合督查,采取督查问题全覆盖和典型问题重点督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座谈调研、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调阅资料、开展满意度测评等多种形式,做深做实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
联网共享,持续完善监督体系。建立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融合贯通机制,以预算联网监督信息系统为平台,应用大数据技术开展跨年度、跨业务、跨部门的融合分析,实时监督查询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实现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结果数据贯通,提高工作协调效率。
成果互通,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建立监督成果互通共享机制,加强监督成果互鉴共享,开展监督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及时通报。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规定,报告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对预算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情况,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情况,并按要求提供审计子报告或相关材料。市人大预算委将监督过程中了解的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审计部门。市人大预算委和审计部门各自形成的调研成果、审计报告、财政监督结论、情况通报等资料,定期进行相互传递,保持信息的畅通和有效对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