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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农委开展水保法及实施办法执法调研

时间 2015-10-30 来源 省人大农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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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7-29日,省人大农委会同省水利厅、省水保局赴泸州市及泸县、江阳区、纳溪区开展水土保持法及实施办法执法调研。调研组实地考察了泸县立石镇坡耕地连片治理、泸渝高速城南连接线、张坝水土流失治理及湿地公园、纳溪区清溪河小流域及龙洄酒庄等生产建设项目。泸州市高度重视水土保持治理工作,“十二五”期间共治理小流域69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40平方公里,建成高标准9395公顷,水保林29786公顷,工程建设有效保土443.4万方,蓄水4429.6万方。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泸州市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主任委员李清禾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法制认知度。二是进一步推进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继续强化各级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高度重视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水土保持预防和治理工作;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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