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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时间 2018-06-01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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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9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四川省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举借规模

  经国务院批准,4月底财政部核定我省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28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933.9亿元,专项债务4346.1亿元。与上年相比,新增债务限额10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44亿元,专项债务627亿元。

  为筹措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省人民政府拟在国务院批准我省的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新增举债1071亿元。新增举债构成为:一是通过中央政府直接转贷向国际组织借款收入(以下简称国际组织借款)5.7亿元(省级1亿元、转贷市县4.7亿元);二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65.3亿元,其中:省级40亿元(均为一般债券),转贷市县1025.3亿元(一般债券398.3亿元、专项债券627亿元)。

  全省2016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7930亿元;2017年新增债务810亿元、偿还化解债务237亿元,2017年末债务余额变动为8503亿元;加上此次拟新增举债1071亿元,预计2018年债务余额为9574亿元,距国务院批准我省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280亿元尚有一定空间,债务风险继续处于可控范围。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报省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批准。以上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举借规模,请予审查批准。

  二、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

  (一)全省预算调整1.一般公共预算。2018年省人民政府拟在国务院批准我省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新增举借一般债务444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7610亿元调整为8054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18年省人民政府拟在国务院批准我省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新增举借专项债务627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1179.4亿元调整为1806.4亿元。

  (二)省级预算调整1.一般公共预算。根据规定,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全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市县政府使用债务由省级财政转贷,纳入市县财政预算管理。在全省新增举借的一般债务444亿元中,拟转贷市县政府40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98.3亿元、国际组织借款4.7亿元。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759.9亿元,加上新增举借一般债务444亿元;减去转贷市县一般债务403亿元;增减相抵后,省级支出预算增加41亿元,调整为2800.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新增举借的专项债务627亿元拟全部转贷市县。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131.1亿元,加上新增举借专项债务627亿元,减去转贷市县专项债务627亿元;增减相抵后,省级支出预算仍为131.1亿元。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由于从今年开始国家大力推进项目收益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改革,确定具体项目的程序更为复杂,对项目前期准备的要求更加精细严格,财政部下达新增债务限额较以往年度延后1个月左右。目前,全省各级正在抓紧编制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方案。待全省债券资金具体安排项目最终确定后,财政厅将相应调整具体科目支出预算数,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以上2018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批准。

  三、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

  (一)发行规模。全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为1065.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38.3亿元,专项债券627亿元。债券期限结构将按照财政部规定,结合债券市场情况合理确定。

  (二)安排使用。财政部要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方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平稳建设,重点用于精准脱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棚户区改造、农村公路、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提升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及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新增债券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各类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最终项目安排以各地正式报送使用方案为准。

  (三)还本付息。全省本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65.3亿元,按照目前同期地方政府债券利率测算,预计2019年至2028年需支付利息239亿元,本息合计1304.3亿元;需支付债券发行费9153万元。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市县政府负责偿还转贷债券本息并支付相应发行费;省级用款部门(单位)负责筹集债券本息,财政厅负责支付省本级发行费。

  四、加强债务使用管理

  2018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举借政府债务筹措资金,将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建设和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财政厅将按照省政府要求,精心组织安排,切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分配和管理工作,并按规定举借和使用国际组织借款。同时,财政厅将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隐性债务清理核实,全面摸清底数,督促化解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一)做好项目落实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制定债券资金分配使用方案,要求市县更新完善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合理编制使用方案,优先选择一批社会效益突出、带动效应明显、关系发展大局的重大项目,抓紧做好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政府收费公路等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项目筛选准备工作。同时,创新资金运作模式,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

  (二)积极组织债券发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债券发行的管理规定,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均由地方政府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财政厅将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有序推进债券发行,确保债券资金早投入早见效。

  (三)加强债券资金监管。财政厅将对市县债券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备案审查,确保按照财政部要求,用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领域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做好债券资金预算管理、会计核算、项目实施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绩效。

  (四)严格履行还款责任。截至2017年底,我省累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520亿元。其中:已按期偿还到期债券810亿元,未出现一例债务违约情况;尚未到期7710亿元债券将在以后年度分期按时偿还。对2018年应偿还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622亿元和应支付的利息262亿元,各级政府均已作了统筹安排。对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省级用款部门(单位)和市县政府将认真制订还款计划,严格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切实履行还款责任。

  五、存量债务置换相关工作情况

  为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偿还压力,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初步核定我省2018年置换债券发行规模上限为1200亿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的规模上限为500亿元。根据省级部门(单位)和市县政府报送的需求情况,2018年我省预计发行上述债券共1700亿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债券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上述债券均由我省自主组织发行,严格用于偿还政府债务本金。截至5月25日,我省已成功发行置换债券293亿元,全省各级正抓紧组织开展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尚未发行的,将根据置换进度和债务到期情况有序组织发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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