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监督工作 > 监督动态

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省“两院”半年重点工作见闻

时间 2019-09-03 来源 人民权力报
[ 字号大小:]

  多次召开座谈会,赴部分市州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工作协调会……按照前期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步步推进。8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听取省法院、省检察院半年重点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分别听取省法院院长王树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冯键对“两院”半年重点工作情况报告后,部分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等各抒己见,反响热烈。

 

 

 

  “今年以来,省法院、省检察院紧紧围绕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了积极贡献。法检两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聚焦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省法院以推进‘六个实质化’为抓手,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省检察院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扎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在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省法院、省检察院半年重点工作报告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新初对今年上半年“两院”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此评价。

  如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如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如何顺利推进公益诉讼?如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并打赢脱贫攻坚战?这些问题,与会同志从省法院、省检察院的半年重点工作报告中找到了答案。

   

    双剑合璧办“铁案”

  

  今年1-7月,全省法院共审理涉黑恶及“保护伞”犯罪案件239件1557人,一审审结123件693人,其中涉黑8件33人,涉恶108件647人,“保护伞”7件13人;二审审结35件196人,其中涉黑3件35人,涉恶29件152人,“保护伞”3件9人。

  针对社会广泛关注、影响恶劣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我省各级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最大限度将案件涉及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解决在诉前环节。各级法院采取“一案三查”,既查黑恶势力,又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责任;同时频繁开展扫黑除恶审判专项培训,明确罪名划分,防止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作为一般刑事案件弱化处理,也防止为追求战果将一般犯罪案件拔高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打击,切实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

  2009年起,被告人高洪伟等人以公司企业为掩护,通过开设赌场攫取巨额非法利润,为其组织成员发放工资福利、为服刑的组织成员及其家属提供生活保障。为寻求 “庇护”,高洪伟拉拢国家公职人员,积极谋取政治地位,于2011年起担任区政协委员。该组织内部人员分工明确,有严格的纪律要求、奖惩措施,在成都一定区域内形成一股与国家公权力相抗衡的社会黑恶势力,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影响恶劣。经成都中院一审、四川高院二审,最终判决被告人高洪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通过我省法检两院通力协作,以对待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绝不姑息的态度,双剑合璧,将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洪伟涉黑案”案办成了板上钉钉的“铁案”。

 

    雷霆手段强“执行”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共纳入失信名单4.79万人,限制高消费15.75万人次,司法拘留2348人,判处拒执罪犯18人。

  1-7月,全省法院收案26.25万件、结案16.36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3.99%、38.28%。

  1-7月,当事人使用阳光执行系统查询案件2973件次、留言604条,最高法院交办的涉执信访案件数下降55.56%,负面舆情发生率下降46.15%。

  协调相关单位通力合作,出台针对性实施意见;通过“信用中国”平台加快推进实行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与运用,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常态化开展“失信大曝光”专项活动;发展智慧执行、创立分段分权执行……省法院党组将2019年确定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年”,融合现代信息技术,以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为抓手,完善执行工作格局,推进执行机制改革。

 

 

  构建员额法官主导下的“三分”办案机制(“三分”即分权、分流、分段),实现执行实施权与执行审查权分离、执行简案与执行繁案分流、执行实施案件分段,解决权力过于集中、环节脱节、案件流转不畅、案件繁简“堵车”、包案执行到底等问题;建立四川微法院,依托微信平台搭建由“我要立案”“我的案件”等九个模块构成的移动电子诉讼平台,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能完成诉讼;建立“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地方三级法院与工商、公安、民政、国土、金融机构等协助执行单位通过系统接入,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信息的网络化、自动化查询与控制;深化信用中国(四川)平台建设,推动38家单位全面对接失信联合惩戒曝光平台……

  成都市青羊区法院于2017年2月9日受理徐某等6人申请执行文某、王某民间借贷纠纷四案,申请执行标的高达3200万元。立案执行后,青羊区法院轮候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房屋,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房屋不具备处置条件,银行账户余额不足,远不足以清偿本案巨额债务。但是,被执行人文某、王某称其系另案(刑事诈骗案件)受害人,另案尚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为切实维护该案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该案承办法官立即与成都中院联系,经核实得知该刑事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文某、王某可就该刑事案件领取近足额的退赔款;该刑事退赔案件涉案人数多、金额大,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多达数三十余个,案款尚未全部扣划至法院。鉴于关联案件情况复杂,青羊区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积极联系成都中院,上下两级法院加强执行联动。成都中院执行局出动多个执行小组,成功将分散各地银行36个账户中的赃款扣回法院。随后,为加快该诈骗案执行进度,成都中院执行局指定彭州市法院进行后续案款分配工作。为保障执行案件顺利执结,受害人早日领取案款,彭州市法院执行局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执,在收到青羊区法院送达的扣留提取裁定书后迅速完成审查工作,于7日内将3200万案款转入青羊区法院账户。至此4件涉案标的3200万元的案件,在两级、三家法院上下一心的共同协作下,执行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通过目前各法院在执行难问题上展现出的雷霆手段,司法判决的权威性得以体现。各法院严把中立观,法律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省人大经济委委员、省律协副会长、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主任罗毅说。

  全省各地法院致力于改善“执行难”现状,在执行工作上各显神通。眉山市率先在全国探索推行网格员协助执行机制,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副院长江必新的肯定,被省法院肯定为“眉山经验”。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在执行工作上实绩突出,多次在全国作经验交流,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内外联动促“解题”

 

  2019年1-7月,全省检察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2441件,提起公益诉讼198件。

  公益诉讼工作中,怎样获得经费支持、案件线索从何而来是比较现实的问题。为此,各地拿出实招,内外联动,促进“解题”。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将公益诉讼工作的相关经费纳入财政保障体系;部分地区检察机关成立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主动与相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人民法院沟通协调,达成公益保护共识;统筹检察院内部各部门通力协作,强化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出庭诉讼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办案合力;在办案的同时,两级检察院以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法律咨询、到涉案单位开展“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扩大知晓度与影响力……

  2017年6月下旬,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通江县至诚镇人民政府将未分类的乡镇生活垃圾沿河道露天倾倒,造成大量垃圾沿河道漂浮散发阵阵恶臭。随后,检察院向至诚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认真履职,规范处置场镇生活垃圾,并对被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性治理。8月9日,巴中检察机关成立专案组,历时两个多月,深入现场勘验21次,并首次使用无人机高空拍摄。调查证实至诚镇政府未按照法律规定的固体废物处置程序和标准处置生活垃圾。11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同意由通江县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17年11月24日,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对此向通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18年2月5日,通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4月11日,通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责令被告至诚镇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垃圾处理规范和标准对违法倾倒的垃圾进行处置,对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和修复。省检察院官网显示,这是“四川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

  “对于公益诉讼线索的问题,需要更加广泛的获取途径。建议探索律师参与公益诉讼的途径,除了拓宽公益诉讼的线索来源外,还可以破解目前公益诉讼案件复合型人才缺乏的问题。”四川仙山律师事务所彭健律师说。

 

司法护航“稳”经济

 

  1-7月,全省检察机关批捕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416人,起诉2235人;监督保险理赔、房地产交易等领域虚假诉讼21件;批捕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99人,起诉834人;助推乡村振兴方面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160件……

  1-7月,全省法院审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149件266人,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民事纠纷6.42万件,侵吞、私分、挪用企业财产和合同诈骗、内幕交易、强迫交易等犯罪454件690人,涉产权交易合同纠纷9.18万件,行政征收征用案件986件,破产案件247件,知识产权案件3532件,涉外民商事案件123件……

  除加强经济领域各种犯罪的办理、处罚力度外,省检察院、省法院立足职能助推法治扶贫,精准对接脱贫攻坚中的司法需求,为全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强力的司法保障。

  彭蓉原本是西昌市财政局扶贫开发两项资金办公室专项资金会计,因长期参与赌博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打起了扶贫资金的主意。从2009年7月至2011年3月,彭蓉按杨某某的要求6次向西昌市大兴乡拨付国家扶贫资金共计85.5万元,用于大兴乡的基础设施建设。在此期间,彭蓉收受杨某某等人多次送的好处费共计42.7万元。从2011年3月至2014年期间,彭蓉多次通过假冒领导签字、伪造扶贫专项资金拨款通知单、重复使用拨款项目文件文号等手段,将国家扶贫专项资金920万元拨付给西昌市大兴乡、礼州镇、巴汝乡、马鞍山乡、裕隆乡、安宁镇等6个乡镇,并根据事先与相关人员的约定比例,获得222万元好处费。法院审理认为,彭蓉勾结他人侵吞国家扶贫资金,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期有期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彭蓉最后依法被法院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70万元。

 

 

  省法院针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家庭纠纷高发现状,创新家事纠纷解决机制;指导藏区法院持续开展反分裂、反自焚、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有效巩固脱贫社会基础;强化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审判,妥善审理涉低保户资格审查认定、扶贫款救济款发放等案件;指导泸州、眉山、攀枝花等地法院开辟涉贫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零距离、无障碍”定向诉讼服务……

  省检察院将保障脱贫攻坚与扫黑除恶相结合,推动铲除农村和藏区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严厉打击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管理等领域职务犯罪,对监委移送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一案一跟踪”“一案一总结”;聚焦凉山彝区“毒、艾、贫交织”问题,推动禁毒防艾;服务保障“控辍保学”,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落实特别程序,推动解决贫困代际传递问题……

  在省“两院”有力的司法护航下,我省经济向前推进的步履更加稳健。

附件:

分享到

[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

意见选登

我来说两句

查看所有评论
用户名:

(您填写的用户名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 匿名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