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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 2021-06-25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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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开启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决策部署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完善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努力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一、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1至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的主要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准备采取的政策措施等,推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落地落实。

  (二)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总体目标和方向、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创新生态、增强协同创新能力的主要措施,依法推动中央、省委关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三)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工作情况、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依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加快推进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

  (四)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现状、加快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开展的主要工作以及下一步打算等,依法推动全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

  (五)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与管理,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等情况,依法推动我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民族地区文旅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省民族地区文旅融合发展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进一步推进我省民族地区文旅融合发展的打算,依法推动民族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七)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现代种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加强种质资源保护、种业科技支撑、规范品种管理、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充分发挥种业在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方面的重要作用的情况,依法推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

  (八)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实施情况。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川开展执法检查或受委托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我省贯彻实施法律的主要措施,了解实施中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一)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发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依法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推进旅游高质量发展及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情况的报告。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听取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及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的主要措施、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的情况报告,依法协同推动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

  (三)听取和审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听取法院解决执行难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的情况报告,着力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依法推动建立川渝执行一体化机制。

  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一)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省长江流域排污口整治、污染治理、生态系统修复,以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情况,依法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二)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2020年度全省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包括节能降耗目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2021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等,依法推动提升全省节能减排工作质效。

  (三)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省环境质量状况,环境保护规划、环境污染防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我省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切实推动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全省检察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依法推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加快推进美丽四川建设。

  (五)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实施情况,并结合执法检查报告以常委会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总体情况,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以及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等,结合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六)检查《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沱江流域各地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总体情况,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质量达标等情况,了解条例实施中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七)检查《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总体情况,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建设、管理以及相关设施的使用、运营、维护等情况,了解条例实施中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八)检查《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保护制度体系、古树名木认定挂牌、古树名木抢救性保护、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等情况,了解条例实施中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推进依法治省

  (一)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和“八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全省“七五”普法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八五”普法的工作打算,积极推动以高质量普法保障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四川。

  (二)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省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等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三)听取和审议四川省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重点报告内容待省委同意和国家监委批准后决定。

  (四)听取和审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全省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城乡基层治理等工作情况。

  (五)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全省检察机关“少捕慎诉少羁押”、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等工作情况。

  (六)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2020年度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国防工作开展情况,推动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国防法。

  五、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

  (一)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第一季度)。重点报告2021年国务院提前下达我省新增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

  (二)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第二季度)。重点报告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情况和2021年国务院新增我省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

  (三)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预算2020年执行情况和2021年安排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2020年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及支出绩效情况,2021年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预算分配的主要因素、预算细化分配情况以及绩效目标情况,转移支付制度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四)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交通运输专项资金预算2020年执行情况和2021年安排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2020年省级交通运输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及支出绩效情况,2021年省级交通运输专项资金预算分配的主要因素、预算细化分配情况以及绩效目标情况,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五)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上一阶段预算执行情况。

  (六)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省级决算的报告。重点报告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支出政策实施情况,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

  (七)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按照预算法、监督法、省委《关于完善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和《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报告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按照预算法、监督法、省委《关于完善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和《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报告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按照省委《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工作规划(2018-2022)》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报告工作。

  (十)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省委《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工作规划(2018-2022)》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报告工作。

  (十一)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第四季度)。重点报告年度预算正常调整等情况。

  (十二)听取和审议部分预算单位关于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按照省委《关于完善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和《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确定报告单位和报告内容,开展满意度测评。

  六、保障改善民生

  (一)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川粮油产业推进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促进全省粮油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保障主要口粮和菜籽油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川粮油产业振兴工作推进情况,依法推动省委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落地落实。

  (二)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公安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督促创造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的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三)检查《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依法管理全省水利工程,发挥水利工程调节和分配水资源的重要作用,充分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农业生产用水,依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听取和审议监督方面的工作报告安排表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听取和审议
监督方面的报告时间安排表

 

 

  备注:2021年常委会计划听取和审议42个监督方面的报告,其中:专项工作报告18个(其中2个待定)、计划预算国有资产报告13个、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告1个、“两院”半年工作报告2个、执法检查报告8个(其中3个待定),并结合听取和审议报告开展1次专题询问、1次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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