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6日,一场关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地方立法框架”的专家咨询研讨会在西南财经大学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礼出席会议。
会议吸引了来自学术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专家学者从全球经验与地方实践双向切入,共同探讨预算绩效管理法治化的新路径。
“这是省人大制度研究会成立30余年来首次与高校共同举办的学术研讨会,对加强人大理论与实践研究具有重要引领作用。研讨会主题又与省人大常委会今年重点调研课题《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研究》相契合。”省人大制度研究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到,省人大制度研究会是四川省级层面唯一从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的全省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预算绩效管理立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已将《四川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草案)》列入预备审议项目。”省人大预算委负责人表示,近五年来,省人大预算委在年度预算决算草案审查和预算执行监督工作中,都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审查监督重点,在省人代会上提交的预算草案审查结果报告中,均提出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标国际视野 探索本土法治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国际经验,提升国际化水平。
预算绩效管理立法的国际经验共同特征,在于通过立法将绩效目标、成本核算、信息公开等关键要素制度化,并构建多元协同的监督体系。
中央财经大学校长马海涛结合现阶段我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际状况,提出深化我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国际视野思考维度:学习借鉴国外的公共价值框架、利益相关者参与模式、预算绩效听证制度等。他建议,以法治保障为地方的实践提供创新的空间,完善立法体系、优化法律制度框架,构建多层次、功能各归其位、科学的法律体系,从资金使用透明化、刚性约束、政府治理现代化和公平分配等维度回应人民对公共资金效益、政府效能和社会公正的核心诉求。
地方立法需提升效力层级,强化绩效信息质量,突破“制度碎片化”瓶颈。“当前,我国地方预算绩效管理的立法多以‘条例’、‘办法’等形式存在,效力层级低、地域差异大,难以形成统一的制度框架。绩效信息的质量不高,也制约了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我们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完善地方预算绩效立法框架,提高绩效信息质量。”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马蔡琛从地方预算绩效立法的全球演进角度分析认为。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泽彩分享到,“美国的GPRA法案不仅要求联邦政府机构提交战略计划和年度绩效计划,还强调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挂钩。英国则通过分散式渐进立法,逐步构建起以支出审查为核心的绩效管理模式,值得我们借鉴。”他还呼吁,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应兼顾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避免一刀切的做法;建立一套统一的标准体系,明确绩效目标设定、评价指标和方法等,以便更好地指导各地开展具体工作。
“零基预算是理念,还是方法?”“零基预算并不是要彻底颠覆增量预算,而是要在理性与现实之间寻找平衡。”上海大学总会计师苟燕楠提出三条务实路径:建立战略项目、民生支出、长期工程的分类审查机制;运用大数据、区块链技术赋能智慧监管;通过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降本增效,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聚焦民生关切 新路径赋能精准治理
“我们需要构建统一规范的民生支出核算口径,明确核算范围和标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李明建议,加强民生支出的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管理和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这样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提升公众获得感。
“青海、内蒙古等地的立法探索也各具特色,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学习。”兰州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何文盛则聚焦国内地方实践提出——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地方立法的法律定位与层级设计;构建“法规—规章—操作指南”三级制度体系。
四川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绩效管理评价中心主任高淑芳谈到,“在立法原则上,需要坚持一般性原则与特殊性原则相结合。在立法内容上,要明确绩效管理主体及职责、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加强监督与问责。”同时,她关注实施保障机制的建设,包括协同治理机制、能力建设体系和监督问责机制等。
与会人员纷纷就如何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完善问责机制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专家学者建议,要进一步打破信息孤岛现象,实现数据共享,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度;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各方面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立法要针对解决预算绩效管理权责界定虚化、过程管理软化、结果应用弱化、问责机制淡化等突出问题。”何礼表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既要巩固制度建设的权威性,更要强化管理工具的实用性,纵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关键在于推动制度体系建设,从行政规范向法治约束跨越,推动管理举措向“刚性约束、精细落地、闭环运行”升级。
本次研讨会为预算绩效管理法治化提供了多维理论支撑与实践范式。从“条例”到“法规”的效力升级,从行政推动到法治约束的模式变革,从粗放管理到闭环运行的体系重塑,将成为四川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破题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