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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强助推 早摘“贫”帽子——张东升率《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组赴广元巴中开展执法检查

时间 2015-10-16 来源 人民权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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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升向利州区大石镇大广村8组的广元凯鑫养殖专业合作社

社长凡龙了解合作社吸收贫困户入社养牛情况。

张东升在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高坡村与贫困党员和贫困群众代表座谈。

张东升在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高坡村听取贫困党员和贫困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巴中市恩阳区青木镇花包村68岁的李群芳(左一)对检查组说,

晚上一有空,她就拿出《条例》单行本来翻看。

检查组在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龙池村与贫困党员和贫困群众代表座谈。

检查组听取广元市的情况汇报

 

  10月12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东升率领的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组赴广元市、巴中市,就《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大广村、高坡村和三堆镇龙池村,巴中市恩阳区青木镇花包村、下八庙镇凤凰包村和观音井镇万寿村等地,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召开基层干部群众座谈会和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详细了解贫困群众家庭情况、产业发展现状和脱贫致富需求,并就如何确保《条例》贯彻落到实处、怎样瞄准“短板”精准发力、如何因地制宜发展产业率先全面奔康等问题,与当地党员干部和贫困群众展开交流。

  《条例》是四川扶贫攻坚的助推器,备受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关注。自颁布实施以来,广元巴中两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让《条例》的规定内容入门入户入脑,树立了依法扶贫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在广元市利州区,汽车沿着蜿蜒的山路一路爬升,随处可见宣传贯彻《条例》的标语横幅。检查组在利州区大石镇大广村、高坡村和三堆镇龙池村看到,当地政府把《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张贴在村委会和贫困户的大门口。执法检查组在高坡村与基层干部群众座谈时,该村70多岁的贫困户李大爷告诉张东升副主任:“《条例》一共有九章61条,我都学习过。人大制定的这部《条例》好啊,我们脱贫的信心更足了。”在恩阳区青木镇花包村68岁的李群芳的书桌上,检查组看到一本《条例》单行本。李群芳说,她晚上一有空就拿来翻看,“多了解规定,好反映情况和困难。”

  每到一个村,检查组都深入了解基层干部群众对《条例》的知晓情况,详细了解当地政府精准扶贫工作的措施和成效。“驻村第一书记常看到吗?”“有结对帮扶的各级干部的电话吗?他们常到家里来吗?”“大家帮你找到了哪些致富的路子?”张东升每到一户贫困群众家里,都仔细询问精准扶贫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和产业培养发展情况。据了解,广元和巴中都明确精准扶贫的目标任务,制定实施了专项扶贫方案,健全扶贫工作机制,严格扶贫资金监管,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听取情况汇报后,张东升代表执法检查组指出,从检查情况看,广元巴中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贯彻实施《条例》高度重视,思路明确,组织有序,措施得力,在把握总体要求、明确主攻方向、坚持精准施策等方面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和积极有益的探索,成效显著。他要求各地要加强学习宣传《条例》,进一步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精准施策,深化资金项目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条例》贯彻实施,推进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提档升级;要注重实效、凝聚合力,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张东升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切实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规定。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适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要及时将扶贫开发项目、资金、成效等相关信息向外公告,主动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监督。要及时改进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条例》规定规范运行。

  在检查中,张东升对贫困群众说,你们笑脸开心的时候,就是扶贫攻坚工作取得好效果的时候,希望社会各界一起努力,早日让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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