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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省权率《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组到遂宁广安开展检查

时间 2015-10-19 来源 人民权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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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如期摘“贫帽”拔“穷根”

  10月13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曾省权率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组,到遂宁市、广安市开展执法检查。

  曾省权一行先后来到蓬溪县吉星镇牛王村、金桥镇瓦房沟村和武胜县飞龙镇梅托村、岳池县石垭镇大邑山村、陈家沟村的田间地头和贫困户家中,与老百姓交谈,和县镇村干部、村民代表、贫困户代表等一起座谈交流,通过生动形象的语言宣讲《条例》和中央、我省的扶贫政策,详细了解《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在分别听取两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后,曾省权指出,近年来,广安、遂宁市委市政府积极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市广大群众,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稳增长作为当务之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城乡面貌发生翻天覆地变化。两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服务全市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尽职尽责履行职权,创新工作方法,开展了许多有特色、有亮点的工作,为全省人大工作提供了许多鲜活的经验,检查组对遂宁、广安发展成就感到振奋,对遂宁、广安的未来充满期待。

  曾省权表示,遂宁、广安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对贯彻实施《条例》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学习宣传《条例》深入,扩大了《条例》的知晓率和认可度。精准识别贫困对象,促进扶贫开发公平、公正,群众满意度高。集中力量破难攻坚,扶贫资金、项目、规划阳光公开,坚持依法管理,为扶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下一步工作中,遂宁市、广安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增强扶贫攻坚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党动员、全社会参与,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稳增长、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敢啃“硬骨头”,全面完成扶贫开发各项目标任务。要坚持法治先行,把《条例》贯彻好执行好。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扶贫开发工作依法依规运行。要真抓实干,大力推动扶贫举措落实见效,要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10个扶贫专项方案,切实做到扶贫攻坚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相结合,确保取得良好扶贫效果。要强化综合保障机制,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打造一支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干部队伍,始终保持发展定力,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气神,集中力量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如期摘“贫帽”、拔“穷根”,实现既定脱贫奔小康目标任务。

  两市政府领导分别表示,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采取超常措施、拿出过硬办法,加快改变贫困地区落后面貌,坚决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推动贫困群众限期脱贫、精准脱贫,到2020年与全国全省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主任委员李清禾,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遂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云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吕华,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杨晓明,全国人大代表吴新春,全国人大代表刁志强,省扶贫移民局有关负责人等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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