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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启动《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 2017-05-19 来源 人民权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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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在成都召开《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会议提出,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维护法律权威,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监督工作在全面推进法治四川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向前发展,推进文化法治建设,为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向志作动员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向志作动员讲话

 

  截止目前,全省公共图书馆达到203个,118个公共图书馆进入全国等级馆,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72平方米,比2013年《条例》实施前增长22%。公共图书馆在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精准扶贫、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等方面作出了显著成效。

  动员会上,省政府副省长杨兴平和省文化厅、教育厅、财政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部门负责人汇报了全省和各部门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

  李向志指出,全省各级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省人大常委会启动《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治要求;是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时代要求;是省人大常委会推进文化精准扶贫的具体举措;同时,还将为全国人大制定公共图书馆法提供四川经验。

  李向志要求,此次检查将重点了解公共图书馆在基础设施建设、人员配备、管理服务等基本情况和创新管理运行机制、拓展服务有效途径、推进自身能力建设等先进经验和做法。检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走多看,要敢于较真逗硬,切实发现条例实施中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据悉,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选取了乐山、眉山、自贡、内江四个市进行重点检查,委托成都、德阳、广元、遂宁、宜宾、巴中和凉山7个市(州)人大常委会自查,将于6月2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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