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大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昌明率队赴乐山峨边彝族自治县,就《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前往乐山市峨边县白杨乡杨柳村、新林镇黄泥村,深入贫困户家中、查阅村级资料、查看项目实施现场,在贫困户家中,黄昌明率检查组成员详细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医疗保障、子女入学、产业发展等情况。黄昌明鼓励困难群众要自力更生,依靠勤劳双手脱贫致富,并叮嘱当地干部,一定要加强技能培训,并鼓励贫困户坚定脱贫信心,早日实现脱贫致富。
检查组认为,乐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工作取向,围绕高质量脱贫摘帽,聚集“两不愁、三保障”,牢牢把握“六个精准”要求,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截止2018年底,全市贫困人口由2013年底的21.2万人减少到1.26万人,贫困发生率由9.0%下降到0.5%;贫困村由259个减少至33个。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江带队对马边县荣丁镇的凤凰村和后地村及下溪镇的共和街社区共6户贫困户进行了暗访,随机选点、随机抽查、随机走访,直接深入了解掌握客观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