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监督工作 > 执法检查

民族地区贯彻实施《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情况执法检查组在凉山州开展检查

时间 2019-09-16 来源 省人大民宗委办公室
[ 字号大小:]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朱新华带队前往凉山州,开展民族地区贯彻实施《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情况执法检查。

  检查组根据执法检查方案的主要内容,对照《条例》列出清单,深入凉山州木里县、盐源县,通过实地查看天然林管护区、森工企业、森林公安派出所,查阅相关资料,与基层干部、管护工交谈等方式,对凉山州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和天然林保护的现状作了深入细致的检查。

 

 

 

 

  检查组认为凉山州各级政府对《条例》实施高度重视,贯彻落实的措施多,效果好;各林区管护责任明晰,涉林案件查处率高,天然林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检查组还派出由外侨委副主任委员闫登成带队的暗访小组,进行随机抽查走访,保证了检查组充分了解掌握真实客观情况。

附件:

分享到

[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

意见选登

我来说两句

查看所有评论
用户名:

(您填写的用户名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 匿名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