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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

时间 2020-01-16 来源 办公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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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切实保障干部职工依法休假权利,省人大办公厅人事处代拟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试行)》已于近日经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会议通过,并印发施行。按照试行办法,年休假各项信息在机关内网登记,登记后自动公示。目前,机关干部职工正在进行年休假计划的网上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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