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决议决定
(2017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何大清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分享到
(您填写的用户名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