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升和丰富阆中历史名城文化内涵,增强我市文化旅游的吸引力,6月16日上午,阆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萌,带领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市人大代表、文广旅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现场查看、座谈会的形式对我市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情况进行了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到阆中市艺苑堂古城川剧团观看了川北灯戏《王婆骂鸡》、《滚灯》等名段演出,了解了该剧团的生存发展情况;又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王皮影文化艺术园项目建设工地现场,查看了项目推进及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然后到武庙街视察了我市招引进古城的省级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及经营现状;在贡院广场查看了阆中市非遗图片,观看了《水龙》、《家什龙》的精彩表演和傩戏面具展示。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视察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情况汇报,对近年来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有着真切的认同。
201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行以来,我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实施该法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遗保护工作方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发掘、申报认定、保护传承、产业壮大、宣传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使蕴藏在民间的一些重要的非遗资源得到较快的发掘和保护。目前,我市已有包括民间口头文学,传统戏剧、曲艺、音乐、舞蹈、节令、信俗、美术、技艺、医药等各类非遗项目78项,其中,列入国家级非遗项目名录3项(四川皮影戏、阆中丝毯织造技艺、正月十六游百病),省级7项(巴象鼓舞、阆州情歌、保宁醋传统酿造技艺、老观灯戏、盐叶子牛肉传统烹制技艺、阆州醋传统酿造技艺、保宁压酒传统酿造技艺),县市级25项,非遗项目数量和品质均占据川东北县(市、区)首位。这些列入国、省、市级的非遗项目各具特色,已成为我市优秀的文化旅游资源,对提升我市旅游形象、增强对外吸引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市带来了可观的旅游效应和经济效益。
参加视察的人大委员、代表、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非遗传承人代表、非遗协会成员纷纷畅所欲言,对进一步做好我市非遗保护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主要建议有:市政府出台非遗保护文件,制定长远保护、利用规划,建立良好保护机制,对全市非遗保护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进行指导、规范;在古城建立非遗展示馆,设置非遗一条街;加强对蕴藏在民间尚未发掘的非遗资源的普查和整理、申报工作,积极争取提升非遗项目保护级别;精心打造一批彰显阆中魅力的非遗活动节目;高度重视濒临消亡的阆中名歌的抢救性保护,让其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和传唱、传承;注重非遗人才培养,使非遗资源保护、传承后继有人。
视察座谈结束时,市人大副主任王萌对我市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工作予以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点评,他指出:“阆中历史悠久、文化厚重,在两千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丰富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上有先天的资源优势,这就要求我们要有主动的保护意识,留住民族的根,守住文化的魂,抓好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非遗保护”。王萌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做好非遗保护工作还提出了四点具体意见:
第一,要加大非遗保护宣传力度。非遗资源是我市旅游的灵魂,也是我市旅游经济的重要支撑。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非遗保护宣传,利用每年六月第二个星期六“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借助非遗展示、影视、媒体、网络和非遗项目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形式,广泛宣传非遗法律,宣传非遗文化资源对于丰富我市文化旅游内涵、促进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非遗保护意识,使非遗保护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
第二,要做好非遗保护基础性工作。尽快开展一次非遗资源摸底排查工作,及时申报具有潜力的非遗项目,努力争取非遗项目升级,以提升我市文化旅游形象和对外吸引力。同时,既要重申报,更要重传承,让非遗文化资源在传承发展和合理利用中得到更好保护。
第三,要注重非遗保护利用的细节性工作。在非遗资源的发掘、包装等环节,要注重保护其原汁原味,决不可滥于包装,伤其本真,损害其宝贵的文化灵魂和独特的地域文化价值。
第四,要发挥非遗保护协会的职能作用。非遗保护协会要认真组织会员开展非遗资源保护工作,组织举办好与非遗保护相关的展览、演出等公益性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好非遗保护相关培训,加强非遗保护和传承的人才培养,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研究、传承、推广和利用工作。